經系統核查,截止目前,2026年1-2月份我區城鄉居民到齡仍欠繳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基本險”)保費人員383人(見附件一)、欠繳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以下簡稱“補充險”)保費人員946人(見附件二)。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晉政發[2014]18號)、《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晉政發[2020]11號)、《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山西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0]19號)、《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關于印發山西省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經辦規程(試行)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0]63號)等有關文件精神,基本險于2011年7月1日起實施,距規定領取年齡(年滿60周歲)不足15年的,參保人員必須從2011年逐年繳費至60周歲當年,符合條件即足額繳費的次月可享受待遇。(特別提醒:因未足額繳費導致無法領取養老金的不予補發,從保費足額繳納上解國庫之日的次月起計發養老金)。
補充險于2021年1月1日起實施,距規定領取年齡(年滿65周歲)不足15年的,參保人員必須從2021年逐年繳費至65周歲當年,符合條件即足額繳費的次月可享受待遇。(特別提醒:1.到齡當年必須繳費。2.因未足額繳費導致無法領取養老金的不予補發,從保費足額繳納上解國庫之日的次月起計發養老金)。
請我區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所有未足額繳納保費的人員,包括還未達到規定領取年齡的參保人員及時補繳以前年度的保費,確保按時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欠繳保費的參保人員,可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社保卡直接到區政務大廳申請辦理補繳申報或者可通過“民生山西App”、“三晉通App”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業務板塊自行申報補繳,申報成功1小時后即可通過稅務公布的繳費渠道進行繳費。
已確定足額繳費的人員即可通過民生山西等手機APP進行待遇領取前的首次資格認證。
對于欠費人員實繳年數,有疑問者請直接到我單位申請 核實。如名單內人員已死亡或者已享受其他養老保險待遇的,可來我中心辦理注銷手續,依法繼承或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余額。
地址:呂梁市離石區龍鳳南大街128號離石區政務服務中心三樓參保窗口
特此公告。
附件一:2026 年 1-2 月基本險待遇領取到齡欠費人員花名表
附件二:2026 年 1-2 月補充險待遇領取到齡欠費人員花名表
呂梁市離石區社會保險中心
2026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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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離石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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