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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英國倫敦召開的國際海事組織船舶系統和設備分委會第12次會議上,由上海海事局指導,洋山港海事局主導編寫的《關于制定目標與高層次功能要求的建議》提案正式通過。
這是我國在IMO框架下提交并獲采納的首份運用目標型標準(GBS)方法編制的提案,標志著中國基層海事機構參與全球海事規則制定的能力實現歷史性突破。
隨著全球航運業綠色低碳轉型加速,船舶電池儲能系統應用爆發式增長。然而,鋰離子電池、超級電容器、可更換集裝箱式電池等技術路徑異構并存,導致風險防控難度大、運維管理復雜,監管規則呈現碎片化趨勢,成為制約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共性難題。傳統“一刀切”的監管模式已難以適應新興技術的快速迭代。
面對挑戰,洋山港海事局創新提出“技術中立、統一框架”的治理思路。該提案摒棄了對單一技術路線的限制,將各類主流電池技術納入統一的GBS框架下,構建起層次清晰的“目標-功能”體系。這一方案被與會專家高度評價為“兼顧了監管的剛性底線與技術創新的最大彈性”,有效化解了技術迭代快與法規滯后之間的矛盾,為后續具體技術條款的制定提供了科學的頂層依據。
憑借前瞻性的設計與務實的解決路徑,該提案在會議期間獲得了IMO秘書處及各成員國代表團的高度認可。與會代表一致認為,提案精準契合全球航運減排與安全發展的迫切需求,成功填補了該領域的空白。
原標題:《中國首份!洋山港海事局這項提案獲國際海事組織采納》
欄目主編:蘇展
文字編輯:單穎文
本文作者:文匯報 張曉鳴 通訊員 林新通 韓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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