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年頭,真不得不承認,荒誕的事情是越來越多,相應的,底線則是消失到無影無蹤。今天只說兩件事,看似毫不相干,卻像同一套邏輯下長出來的兩顆毒瘤。它們互相映襯,雖發生在不同的地方,但就好像是配套的一樣。
第一件事是廣東省公務員考試中一個“法官助理”的崗位所引發,筆試第一名的學生,把成績P高了14分再曬出去,這不是炫耀,是“心理戰”——用一張假分數單,提前淘汰對手。
結果也的確如他所愿,直接把第二名打擊到對面試喪失信心,陷入絕望與放棄的境地。之前準備的計劃,沒必要做了;準備要報的訓練班,也不必再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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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情況確實不太可能人定勝天,對第二名來說,至少也要面試成績高出第一名14分以上才可能有點希望……在這種被人為制造的“絕望差距”下,人不是輸給實力,而是輸給被精心設計出來的恐懼。
該第一名甚至還私下里聯系第二名,聊天中不斷強調自己的投入與處境。
結果直到入圍體檢那天,第二名驚訝的發現對方竟然只比自己高出0.05分,幾乎微弱到不存在的差距。
也就是說他在面試的時候,完全有可能完成反超。
有人說,這也是第二名自己“心志不堅”,被人一騙,就幾乎半放棄。
也有人評論,稱第一名還是個孩子,說不定別人就是“喜歡和朋友開開玩笑呢”。
但事實顯然并非如此,因為筆試成績的第三名也通過相同的方式,被第一名聯系到“交流了一番”,也同樣被其P出來的“高分”打擊到了。
并且這位“天才”一般的第一名,在面試當天晚上就刪除了第三名的微信,之后事情發酵才重新添加回來道歉,說“對不起”,以及承認自己“挺卑劣”。
先承認惡,就能把惡變輕。
但,他還是謙虛了,這不只是卑劣,這簡直就是惡劣、卑鄙,為了法官助理這個崗位,可以毫無底線,不擇手段。
在還沒拿到法槌之前,他就已經學會了如何操控公平。
實在不敢想,這樣的人將來當上了法官,那些前去訴冤的老百姓,會有怎樣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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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其實才是我這篇文章想講的主題:通過不正當手段上位的人,在品性、專業知識或者技術上不過關,那么這樣的人,必然給社會以及群眾,帶來巨大且無法預測到的傷害。
接下來是今天要提到的第二個新聞報道,如果說前一個還只是“規則內的惡意試探”,那接下來的這件事,就是“規則被直接篡改之后的后果”。
江蘇,一男孩手術后昏迷900多天,其父親一邊照顧孩子,一邊為了維權,通過自學過了法考。而他要追責時,竟意外的發現主刀醫生履歷造假,偽造病例。
現在維權變了,不要賠償,就是要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法律的事,交給法院。我們要說的是,“主刀醫生履歷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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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主刀醫生這種要求極高的專業、技術型崗位,履歷的重要性不用我來多說了吧。沒經驗和有經驗完全是兩回事,就算一個再厲害的教授,倘若只有知識儲備量,卻沒有在手術臺上做過手術的經驗,誰敢讓他做大手術?
理論可以背出來,論文可以寫出來,但手術臺上,沒有“如果”;一刀下去,是知識還是人命,立刻見分曉。
如果是老師、普通公務員之類,他們通過特殊的辦法獲得崗位,或許短時間內不會被發現,即便發現也存在大量的狡辯空間,且產生的后果不一定會很嚴重。
可法官、醫生這些,并不一樣。一名道德敗壞、違法犯罪的法官,他能制造出多少冤屈?一名通過學閥家族、或是通過權色交易上位的醫院主任,他會破壞掉多少健康的身體,更嚴重甚至造成生命的消逝。
更可怕在于,普通人對于這類狀況,很難察覺出問題,想維權則是更難。原因很簡單,他們都是專業的,普通人要在他們的專業里找到他們的問題,難如上青天。個別幾次,說白了也是運氣加輿論再加拼盡全力,且不惜一切代價……這是何其之艱難啊!
這條新聞下面最熱的一條網友評論,令人心塞:你要維權,你得自學法律過法考,有多么艱難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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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在考試中篡改分數,或許只是毀掉他人的機會;可一旦這種人順利進入體系,規則就不再是約束,而是可以被反復利用的工具。
更可怕的是,當醫生可以偽造履歷、法官可以算計公平,普通人卻要靠自學法律、拼盡一切去證明“自己受到的傷害和不公”,那這倒反天罡的一幕,究竟是誰的問題?
最后說一句:規則一旦不能保護人,那么千萬別忘記,它還剩下被人利用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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