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人民法院審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工作指引》(以下簡稱《指引》),這是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次專門針對涉未成年人民事審判工作制發的司法文件。
《指引》共分為總則、案件受理、審理與裁判、延伸工作、執行與回訪五個部分,總計39條。
一是明確總體要求。總則部分首先明確“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是案件處理的核心原則,要求案件審理全過程以未成年人合法利益為首要考量。同時,強化違法犯罪預防理念,明確健全及時優先辦理機制、跨部門協同聯動等工作要求,全面體現對未成年人的特殊和優先保護。
二是規范各訴訟環節。從立案、受理到執行回訪,《指引》對各環節重點問題作出明確規定。立案階段聚焦未成年人如何參與訴訟,厘清法定代理人缺失、推諉代理等特殊情形的處理路徑,保障訴訟程序順利推進;審理與裁判環節既突出訴訟引導、關愛提示、隱私保護等程序性要求,也細化撫養權確定、財產處分、侵權責任認定等實體處理規則。
三是厘清裁判規則。針對司法實踐中爭議較大、社會關注度較高的問題,《指引》一一提煉形成可操作的規則。
四是強化延伸保護與聯動。《指引》注重審判與延伸工作銜接,對社會調查、心理疏導、司法救助、家庭教育指導等特色工作作出框架性規定,明確跨部門協作要求。在執行環節,鼓勵創新專業化執行機制,探索通過提供合適探望場所、協助探望等方式破解執行難題,同時要求建立判后回訪機制,持續跟蹤未成年人成長狀況,及時解決新問題,確保裁判落地見效。
《指引》嚴格貫徹立法精神,立足未成年人身心發展需要,堅持問題導向,內容貫穿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的立案、審理、執行、判后回訪全流程。通過系統性、具體化的規則設計,《指引》為各級法院審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提供明確指引,對各級法院依法公正審理相關案件、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強化未成年人違法犯罪預防和治理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最高法:審理未成年人“充值”“打賞”案件應充分考慮各種因素綜合判斷
《指引》第二十七條明確,審理未成年人為當事人的網絡游戲充值、直播打賞等合同糾紛案件,應當根據具體合同的性質及內容,充分考慮合同與未成年人生活相關聯的程度、未成年人能否理解其行為并預見相應的后果以及合同標的、數量、價款或者報酬等因素,綜合判斷締約行為與未成年人的年齡、智力是否相適應,準確認定合同效力。
當事人針對無效合同訴請返還財產或者折價補償的,應當予以支持;當事人訴請賠償損失的,應當根據未成年人的年齡、智力、締約過程、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情況等因素,認定各方當事人的過錯及相應責任。
來源:央視新聞、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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