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的湘江,水是冷的。二十六歲的孫同學沉下去的時候,大約是覺得暖和了罷。聯(lián)合調(diào)查組的牌子已經(jīng)掛了出來,白底黑字,端的是威嚴莊重。這牌子若不能刻在恥辱柱上,若不能讓那些“為人師表”的衣冠禽獸感到羞恥,那也不過是塊遮羞的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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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十七個月里,谷導師在做什么?安排著藥企的私活,驅(qū)使著學生做著PPT與課題,連省級項目的審核都壓在一個規(guī)培生的肩上。學生在白夜班的疲憊中掙扎,電話鈴聲便是催命的符咒。帶教曾某明加入進來,兩頭夾擊,如同“混合雙打”,將一個活生生的人往死路上逼。當她終于承受不住,跳樓求死,竟未遂。這“未遂”卻成了她的罪證。系統(tǒng)沒有給她半點溫情,反倒將她送入精神科,貼上“瘋子”的標簽。
從此,她便不是受迫害的學生,而是“有病”的瘋子。出院后等待她的,不是撫慰,而是審問、保證書、免責書。那句“別人沒事,你為什么有事”,何其耳熟!這是吃人的筵席上,食客們最得意的辯詞。他們用這個標簽,否定了她此前所有的控訴。她若要證明自己“正常”,便要吞下所有的委屈;她若堅持申訴,便是病情復發(fā)。導師一句“再鬧一次,別想從精神病院出來”,便如緊箍咒一般,將她最后一點求生的念想也勒斷了。
她終于在遺書中寫道:“我想作為一個正常人死去。”這話說得令人心碎,也令人心寒。一個被逼至絕境的人,最后的愿望竟只是“正常”二字。這“正常”,是對抗了所有不公后,唯一能抓住的尊嚴。她熱愛神經(jīng)病學,卻不后悔選了這門學問,只后悔選了谷某人做導師。這悔恨,是她對這個荒誕現(xiàn)實最后的控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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