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無人駕駛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規范無人機飛行活動,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秩序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無人機實名登記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登記范圍及時間
凡在隨州市內持有、使用、運營無人機的個人、法人及其他組織,均應按照本公告要求于2026年4月10日前完成實名登記。
![]()
二、登記內容
(一)持有個人:姓名、身份證號、聯系電話、居住地址等實名信息;
(二)持有企業(單位、組織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名稱、聯系方式、詳細地址等信息;
(三)無人機信息:品牌、型號、序列號、使用用途、是否已在UOM平臺登記(無人機應預先在UOM平臺實名登記)等信息。
三、操作步驟
(一)打開持有人微信,在頂部搜索欄搜索小程序“無人駕駛航空器公安管理”。
![]()
(二)進入小程序后,按提示進行人臉識別實名認證。
![]()
(三)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個人登記或企業登記。
![]()
(四)進入登記界面,逐項填寫持有主體信息和無人機信息(可掃碼獲取無人機信息)并提交。
![]()
![]()
四、法律責任
根據《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規定,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未經實名登記實施飛行活動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2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違規飛行擾亂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無人機登記信息將由公安等主管部門統一掌握,嚴格保密,僅用于公共安全管理工作。請廣大無人機持有者、運營單位務必按照公告要求按時、規范完成實名信息登記,并在飛行活動中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共同維護安全、有序、和諧的低空飛行環境。
隨州市公安局
2026年3月17日
來源:隨州日報
編輯/整理:錢偉 出品:隨州派(隨州門戶網)
免責聲明:本平臺所載圖文等稿件,均出于為公眾傳播公益之目的,僅供學習、交流之用,對文中觀點保持中立。本文中出現的圖片、商標、文字、視頻等版權歸原作者或機構所有,若涉及版權或侵犯到您的權益問題,煩請及時聯系我們刪除。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