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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退市的威創股份(現“威創3”,原代碼002308)投資者索賠案迎來新進展,繼2026年2月部分投資者獲廣州中院一審勝訴判決后,代理該案件的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團隊近日透露,法院已正式受理新一輪投資者索賠立案申請。值得注意的是,該案訴訟時效將于2026年12月22日屆滿,受損投資者不要錯過最后的索賠訴訟機會。
回溯本案,2025年6月20日,威創股份收到廣東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公司及相關責任人的違法違規行為主要包括: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23年、2024年年報;未按規定及時披露實際控制人變更、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公司與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往來。
基于上述事項,廣東證監局對威創股份處以800萬元罰款,并對實控人陸克平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時任董事長陸宇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相關責任人處以數額不等的罰款。
盡管威創股份已退市,但“退市不免責”,不影響投資者索賠權利。
根據一審判決,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在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12月22日期間買入威創股份股票,并在2023年12月22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有機會向公司提起索賠訴訟。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公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登記,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劉鵬律師建議,符合上述索賠條件的投資者應盡快參與索賠,切勿錯失最后挽回損失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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