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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企業法院2月11日一錘定音,維持2025年9月對安世半導體的管控措施,換而言之,安世荷蘭的控制權依舊被荷方鎖著。
一個月后的3月13日,王毅外長應約接通荷蘭外長貝倫德森電話,話不繞彎,電話中直接提了2個要求。
那么,王毅外長在電話里說了什么?對外又釋放了什么信號?荷蘭又為何主動打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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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要回到一個月前的2月11日,當時荷蘭企業法院做出裁決,維持自2025年10月以來的全部臨時安排,例如,張學政繼續被暫停職務,安世股份繼續交由法院指定的第三方托管等等。
聞泰科技在公告里不客氣,直指裁決自相矛盾,這句話聽著像情緒,拆開看是程序正義的核心問題。
司法調查本來是為了查清事實,臨時措施本來是為了防止證據被毀或風險擴散,可當臨時措施持續數月,還覆蓋到控制權、表決權、管理權這種“公司命門”,它就不再像保全,更像一種提前兌現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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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微妙的是,裁決的調查范圍還擴大到了現任歐洲籍臨時管理層的行為,按常理,既然連臨時團隊也納入調查,那至少應該同步校準權力配置,避免“被調查的人繼續掌舵”。
可現實是,臨時團隊仍然掌控經營,于是出現一種很別扭的畫面:法庭承認需要全面審視,卻讓最關鍵的控制權繼續鎖在原來的位置上,對中資股東而言,這種安排的感受很直白:臨時措施像臨時,執行起來像永久。
從荷蘭法治傳統看,這樣的延續當然可以被解釋為“風險管理”,可風險從哪來、由誰定義、依據是什么。
只要“風險”來自外部政策壓力,臨時措施就很容易變成一種政治安全閥,企業法庭不必說任何政治語言,只要持續托管、持續限制,就能把控制權放進冰箱里,等到外部環境“涼快了再說”。
可企業經營不等人,資本市場更不等人,法院可以慢慢查,產業鏈只會用腳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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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為什么荷蘭司法會把“臨時”拖成“長期”?答案往往不在法庭卷宗里,而在法庭卷宗之外的行政動作與盟友壓力里。
把時間線往前撥,事情的起點并不是2月11日,而是2025年9月底那套跨境“穿透”規則。
2025年9月29日,美國BIS拋出“50%穿透規則”,聞泰科技被列入實體清單后,旗下安世半導體被自動拉進制裁風險的陰影里。
第二天,荷蘭經濟事務與氣候政策部援引冷戰時期的《商品供應法案》,對安世下達行政凍結令,強行接管。
再過一天,歐洲籍高管向企業法庭申請調查,法庭迅速推出臨時措施,幾天之內,行政命令、司法程序、公司治理全部“連線成功”,像按下了一個預設好的合規按鈕。
當這種要求落到盟友國家,就會出現一種很現實的壓力傳導:行政部門擔心被貼上“放任風險”的標簽,先出手凍結,司法部門接到申請后,為“穩定局面”繼續托管,每一步都能找到本國法律依據,每一步又像在替外部規則做落地執行。
荷蘭政府后來在2025年11月19日宣布暫停部長令,但這并沒有讓事情回到原點,行政令暫停了,司法程序還在跑。
換句話說,行政層面可以“撤回姿態”,司法層面仍可“持續鎖定”,這就是所謂的行政干預司法化:行政負責定性與凍結,司法負責調查與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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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機制對荷蘭自己也不是純收益,荷蘭強調法治與商業可信度,阿姆斯特丹又是歐洲重要金融與公司法中心。
若外界形成印象:只要踩到大國政策紅線,企業控制權就可能被“法律程序”長期凍結,那荷蘭吸引跨國投資的名片就會被劃出一道口子。
更現實的問題在于半導體產業的規律:企業治理可以被托管,技術迭代和客戶訂單不會停下等法院結案,司法程序拖得越久,產業損失越可能變成不可逆。
控制權鎖死之后,安世半導體的運營就很難保持一條線,資料顯示,荷蘭總部與中國分部出現事實分裂,管理鏈條不順,決策效率下降。
科技日報引述外媒曾提到,2025年10月、11月安世收入明顯下滑,現金流一度入不敷出,荷蘭當地銀行暫停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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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制造業企業來說,銀行“踩剎車”比媒體標題更嚇人,意味著風險評估已經寫進了資產負債表。
供應鏈的反應也不講情面,安世的產品廣泛進入汽車電子等領域,歐洲車企對芯片供給非常敏感。
有報道稱,本田、日產等因芯片問題被迫減產,這里不必夸大單一企業的影響力,但一個事實很難回避:當你把一家跨國半導體企業的控制權長期托管,最先受沖擊的往往不是法庭上的勝負,而是客戶的信心,3月13日王毅與荷蘭外長貝倫德森的通話,正是在這個背景下發生的。
王毅的兩點表述看似外交套話,拆開其實很有指向性,第一點是希望荷蘭新政府展現新氣象新作為,堅持獨立自主,支持兩國企業正常開展經貿往來。
“獨立自主”這四個字,放在中荷關系里不算常規寒暄,它更像一句提醒:荷蘭可以有自己的風險評估,也可以有自己的產業政策,但別把別人的制裁清單當作自己的法治指南,更別把冷戰時期的“古董法”當作處理現代產業鏈問題的萬能鑰匙。
說得直白點,荷蘭要做的是荷蘭版的風險治理,不是把自己變成美國規則的歐洲分發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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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點是希望荷方推動歐盟機構客觀理性認識中國,堅持中歐伙伴定位與開放合作。
這一步把個案放進更大的框架里。荷蘭在歐盟內部并非小角色,半導體領域又握著關鍵話語權,尤其在先進光刻機相關生態上對全球影響巨大。
中方的訴求不是讓歐盟“選邊站”,而是別把“國家安全”當成一個可以無限膨脹的口袋,什么都往里裝。
今天可以裝芯片,明天就能裝電動車、光伏、關鍵礦產,最后裝成一個“只準我管你、不準你管我”的貿易秩序。那不是伙伴關系,是單向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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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方的回應也留了空間,貝倫德森表示荷蘭新政府視對華關系為最重要的雙邊關系之一,愿為歐中關系健康穩定發展發揮建設性作用。
話說得不激烈,但信息量不小,荷蘭意識到與中國的經貿關系無法簡單切割,也知道把企業糾紛政治化會傷及自身信譽和產業利益。
剩下的問題就在于,這種“建設性作用”怎么落到安世案這種硬骨頭上,司法程序還在進行,外部政策壓力也沒消失,荷蘭能否在盟友協調與本國利益之間找到更穩定的平衡點,會直接決定這扇外交窗口能開多久。
總的來看,2月11日的裁決把控制權繼續鎖在司法調查里,3月13日的通話把鑰匙遞到了“獨立自主”和“開放合作”的桌面上。
對企業來說,時間就是訂單和現金流,對荷蘭來說,法治信譽就是投資與產業的底盤。
安世案能不能從僵局里挪動一步,不只看法庭怎么寫結論,也看荷蘭新政府是否愿意讓規則回到可預期,讓商業回到商業,中荷關系的溫度,往往就藏在這些看似技術性的細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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