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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
高質量發展植根于市場主體活力,而好的營商環境有利于更好釋放市場主體活力。從2019年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營商環境是企業生存發展的土壤”,到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明確“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經濟秩序”,再到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持續打造一流營商環境,更好支持企業安心經營、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政治環境、人才環境、營商環境、輿論環境,在全社會凝聚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強大合力”,“優化營商環境”的內涵不斷豐富,方向進一步明確。聚焦因地制宜、聚焦經營主體訴求,推動探索差異化營商環境建設路徑,打通改革落地見效的“最后一米”,對于新形勢下推動食業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當前,我國已成為全球最大保健食品消費市場之一,產業發展潛力顯著。數據顯示,2025年保健食品市場規模超3600億元,預計2030年將突破6000億元。“在行業高速發展中,跨境電商與國產保健食品企業監管不對等的問題愈發突出,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擠壓本土合規企業生存空間,成為制約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關鍵障礙之一。”全國人大代表、晨光生物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盧慶國經過長期調查發現,近年來跨境電商進口保健食品市場規模呈高速遞增態勢,已遠超國產保健食品市場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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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慶國表示,國產保健食品監管嚴格,而跨境電商進口的同類保健食品卻不受功能聲稱、原料目錄及用量限制的法規約束,無需遵守國內核心監管標準,未經許可的產品也可入市。
“這種‘本土嚴管、跨境寬松’的雙重標準,不僅造成國內市場格局失衡,還會削弱國產保健食品行業的研發創新動力與核心競爭力。”盧慶國分析指出,跨境電商進口保健食品依托的跨境物流、保稅倉等渠道存在監管溯源盲區,甚至有商家通過“跨境一日游”等方式將劣質產品貼牌偽裝成進口產品銷售。同時,跨部門執法協同不足、境外生產主體追責難、對境內相關責任主體處罰力度偏輕等問題,與對本土企業的嚴格監管和處罰形成鮮明對比,削弱了市場監管的權威性和震懾力,給行業監管帶來諸多挑戰。
盧慶國建議,消除跨境電商與國產保健食品之間的監管落差,構建對等監管體系,實現“同標準、同監管、同處罰”。
明確準入與宣傳底線。跨境進口保健食品需完成國內功效備案、提交驗證數據,且產品的原料種類及用量必須遵守國內法規要求。同時,要嚴格遵守正負清單,產品標簽、說明書應當符合我國保健食品相關法規標準,執行與國產保健食品一致的標注規范與信息披露要求。
實施全域溯源監管。由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等聯合建立溯源體系,實現從境外生產、口岸通關進口到境內終端銷售的全鏈條閉環可追溯,明確跨境電商平臺對其內部經營者進口保健食品經營行為的主體責任與連帶責任。
強化對等處罰。對違規跨境電商產品參照國內標準從重處罰,落實“同處罰、同追責”。同時,將違法主體納入市場監管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依法實施市場禁入等懲戒措施,切實維護市場監管的嚴肅性,形成強有力的監管震懾。
詳見《中國食品報》(2026年3月11日2版)
排版、美編:劉瞳旭
審核:歐陽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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