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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
高質量發展植根于市場主體活力,而好的營商環境有利于更好釋放市場主體活力。從2019年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營商環境是企業生存發展的土壤”,到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明確“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經濟秩序”,再到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持續打造一流營商環境,更好支持企業安心經營、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政治環境、人才環境、營商環境、輿論環境,在全社會凝聚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強大合力”,“優化營商環境”的內涵不斷豐富,方向進一步明確。聚焦因地制宜、聚焦經營主體訴求,推動探索差異化營商環境建設路徑,打通改革落地見效的“最后一米”,對于新形勢下推動食業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近日,國務院食安辦、市場監管總局、商務部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推廣餐飲環節菜品加工制作方式自主明示的公告意見。“推廣餐飲環節菜品加工制作方式自主明示是營造公開透明消費環境、守護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的重要手段。”全國人大代表、國家級非遺項目都一處燒麥制作技藝傳承人吳華俠表示,企業主動明示不僅方便消費者根據自身需求理性選擇,更能實現“企業誠信經營、消費者安心消費”的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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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華俠表示,當前自主明示仍面臨標準口徑尚未統一導致社會認知與政策界定難以同頻,輿論環境高度敏感,發展基礎有待鞏固等挑戰。為此,吳華俠提出4點建議:
一是進一步完善許可分類和標識制度。例如,目前食品生產許可分類中尚未單列“預制菜”類別,上游企業在產品屬性界定和標簽標識方面缺乏統一依據,客觀上增加了餐飲企業采購、使用和對外說明的識別難度。
二是鼓勵靈活多元的明示方式。企業可結合經營模式自主選擇店內集中公示、點餐系統提示、二維碼鏈接等簡便形式,避免帶來額外負擔。
三是加強政策協同銜接,防止層層加碼。在國家標準及配套制度尚未完全明確前,審慎對待地方層面簡單化、運動式要求,切實減輕企業合規負擔,維護政策執行統一性。
四是強化專業解讀與科普宣傳。引導社會公眾理性認知,維護行業聲譽與市場信心。
(李睿)
詳見《中國食品報》(2026年3月11日2版)
排版、美編:劉瞳旭
審核:歐陽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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