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準確分析一場戰爭,必須運用與其真實性質相匹配的分析框架。這一要求在評估以色列與哈馬斯之間的加沙戰爭時尤為凸顯。許多關于這場沖突的評論,都隱性地將其與一種被視為“黃金標準”的人道戰爭模式進行對比:即強調將武裝分子與平民隔離開來的克制戰役、下車步兵行動,以及旨在贏得“民心”的大規模人道主義援助。
這種模式通常源于對西方在伊拉克和阿富汗戰爭經驗的解讀,包括費盧杰、摩蘇爾等戰役以及增兵行動。這些戰爭涵蓋了多種作戰模式:擊敗常規軍隊、反叛亂、反恐以及激烈的城市巷戰。在這些戰役中形成的解讀習慣——特別是伊拉克戰爭早期以人口為中心的反叛亂假設——仍在影響著人們對后續沖突的記憶和分析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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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摩蘇爾,存在一個合法的伊拉克政府,至少得到部分民眾的支持,而“伊斯蘭國”組織僅統治了該地區兩年。相比之下,哈馬斯并非作為一個叛亂運動運作,而是作為加沙地帶唯一的權力機構存在了近二十年。通過控制政治機構、福利系統、教育和意識形態灌輸,哈馬斯將社會和地形轉變為一個準備充分的城市戰場。來自加沙和約旦河西岸的民意調查數據,包括巴勒斯坦政策調查研究中心調查,顯示出公眾對哈馬斯襲擊及其早期對以色列平民的襲擊給予了壓倒性的支持,即便對哈馬斯作為執政運動的支持率有所波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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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以色列不可能期望贏得當地民眾的支持。有組織的反哈馬斯民兵和反對哈馬斯統治的抗議活動,只有在其軍事能力在戰爭后期被嚴重削弱后才出現,即便如此,規模仍然有限。在沖突的大部分時間里,支撐伊拉克和阿富汗模式的關鍵結構性條件——友好的地方政府和可被說服的民眾——根本不存在。
此外,特別是在戰爭初期,保衛加沙的不僅有游擊隊,還有結構化的步兵部隊,他們以有組織的連和營為單位,采取協調一致的防御戰略進行戰斗。以色列的打擊后來迫使他們采取小分隊游擊戰術。同時,這些部隊系統性地依賴平民作為盾牌和偽裝,這并非絕望的生存手段,而是其戰略的基礎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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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防御者故意利用平民的存在作為其軍事戰略的一部分時,風險分配問題變得更加復雜。一些批評者認為,決定性的問題不是武裝分子是否將自己隱藏在平民中間,而是攻擊部隊如何應對,有時還會引用城市斗毆的類比。一個經常被引用的例子是將這種情況比作一個試圖襲擊抱著嬰兒的鄰居的男人:有人建議,襲擊者必須干脆放棄襲擊。這種類比雖然在修辭上很生動,但在分析上卻具有誤導性。基于反叛亂的假設,即平民是一個需要被“爭取”的中立群體,他們將平民視為被動的旁觀者。
如前所述,無論在同情心還是在行動上,當地民眾都遠非立場未定的中立者。在多個記錄在案的案例中,平民扣押以色列人質或在他們被帶到加沙后對他們處以私刑,儲存武器,或在住宅樓內維護隧道豎井。當然,這種廣泛和自愿的合作中摻雜著脅迫。哈馬斯利用其高效的安全部門迫使政治對手或那些不太愿意合作的人就范,將其行動隱藏在民眾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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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些限制條件下,在高強度城市戰爭中,有幾項保護措施既合法又在作戰上可行。例如,在可行的情況下投資預警系統,甚至在社區或街區層面,盡管這種預警會降低突然性并使對手能夠適應,從而帶來作戰成本。此外,在可行的情況下,平民保護可能包括促進大規模人道主義援助——在進行嚴格的安全檢查并排除軍民兩用物品的情況下——甚至進入敵方控制區,即使預計會被對手挪用。
以色列在加沙的經歷說明了這些措施的必要性和局限性。與可用的替代方案相比,它們可以減少平民傷害,但不能消除在布滿隧道、誘殺裝置和軍事基礎設施的密集城市戰場上的廣泛破壞。在這種情況下,最有效的保護措施通常是將平民從活躍的戰區疏散,因為這使非戰斗人員脫離了戰斗的動態,而不是試圖規范他們周圍的暴力。早期的城市戰役經常受益于這種可能性。例如,在費盧杰和摩蘇爾等行動中,大部分平民能夠在戰斗前或戰斗期間逃離戰場,大大減少了暴露在直接戰斗中的平民數量,盡管“伊斯蘭國”組織也試圖阻止平民并將其用作人體盾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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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加沙,戰場外的大規模疏散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可行的。鄰國拒絕接納大量難民,實際上將平民困在活躍的戰區內。因此,以色列通過在加沙地帶內建立指定的人道主義或安全區來尋求部分替代方案。哈馬斯通過繼續在這些區域內進行軍事活動、庇護高級指揮官以及從其范圍內發射數千枚火箭彈,系統地破壞了這一機制。盡管如此,我們研究中的初步分析表明,以色列軍方在這些區域內表現出了更大的克制,這些區域比加沙其他地區安全約8.5倍。即便如此,沖突的結構對減輕傷害施加了嚴格的限制。
因此,從戰場疏散仍然是高強度城市戰中最有效的平民保護形式。在地理、政治或防御者阻礙這種疏散的情況下,其他緩解工具只能部分減少平民傷害。忽視這些結構性約束的框架可能會將道德愿望誤認為是作戰可行性,這樣做最終可能會增加而不是減少平民的痛苦。最重要的是,使擠滿人體盾牌的目標免受攻擊,會鼓勵進一步使用這種策略,從而損害被困在城市戰區的平民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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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美國及其盟國來說,更廣泛的教訓在于分析層面,而非規范層面。未來的沖突不太可能復制在伊拉克和阿富汗發生的復雜戰爭,這些戰役結合了多種戰爭形式,但仍受到強烈的反叛亂假設的影響;也不太可能復制加沙的獨特情況。更合理的是,未來的戰爭將重新組合兩者的元素。西方軍隊可能會面對將常規軍事能力與堅固的城市防御、地下基礎設施、使用人體盾牌以及故意利用法律和資訊領域作為戰爭工具相結合的對手。事實上,考慮到在伊朗展開的行動,以及空襲可能擴大為地面行動,或擴大為對在民用環境中嵌入主要鎮壓部隊的政權進行對抗的叛亂分子提供近距離空中支援的可能性,這種對抗可能比預期的要早。
因此,伊拉克、阿富汗和加沙的教訓仍然很有價值,但前提是要結合具體情況加以應用。核心任務是區分哪些教訓取決于寬松的環境,哪些教訓在針對混合型對手的密集城市戰場上仍然有效。做出這種區分不僅對于健全的軍事分析至關重要,而且對于在未來的戰爭中維護國際人道法的信譽和有意義的平民保護也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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