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設計師Katie Perry(現(xiàn)名Katie Taylor)終于在與流行巨星Katy Perry長達近17年的商標糾紛中獲勝,法院判定 Katy Perry 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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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高等法院于3月11日作出多數(shù)裁決,認定這位悉尼本地設計師的“Katie Perry”服裝品牌“Katie Perry"并未侵犯商標法,也不太可能對歌手Katy Perry的聲譽造成損害或引發(fā)消費者混淆。這場法律訴訟始于2007-2008年間,當時Katie Perry已注冊了自己的姓名作為服裝商標,而Katy Perry的團隊后來試圖介入,最終演變?yōu)橐粓隹缭蕉嗉壏ㄔ旱穆L拉鋸戰(zh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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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澳大利亞設計師早在2006年就在帕丁頓市場推出以自己本名命名的服裝系列,并于2008年成功注冊商標,早于Katy Perry在澳大利亞的知名度爆發(fā)。多年來,她堅持使用“Katie Perry”品牌銷售服飾,而Katy Perry則因演唱會周邊商品在市場上銷售服裝,而美國的唱片公司把 Katie Perry 告上法庭。
而今日,澳洲高等法院的最終判決讓設計師重獲使用自己姓名的權利,也為小品牌對抗國際巨星樹立了一個重要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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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商標大戰(zhàn)以Katie Perry的勝訴畫上句號,她現(xiàn)在可以放心地在澳大利亞繼續(xù)以本名銷售服裝,而無需擔心被“同名”巨星的陰影籠罩。Katy Perry一方雖在娛樂領域依舊光芒萬丈,但在服裝商標的澳大利亞戰(zhàn)場上,卻不得不接受這一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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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案件也再次提醒公眾:姓名商標的歸屬往往取決于注冊時間、地域與實際使用,而非誰的名氣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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