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能不能改成‘物業服務’?兩字之差含義是完全不一樣的。”
近日,在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海代表團小組會議上,全國人大代表、上海市城市更新專家委員會副主任樊蕓提出建議,應將“物業管理”統一為“物業服務”,讓每個產權所有人真正感受到“主人翁”地位。這一建議引發了廣泛關注。
據樊蕓講述,9日,住房城鄉建設部給她打來電話表示,其建議已被采納,相關部門將著手修改《物業管理條例》,行業分類也由“物業管理”改成“物業服務”。
樊蕓介紹,這個建議源自她去年調研時了解到的真實故事。一名70多歲的市民,其母親獨自住在一個老舊小區里。平時,他定期去看望母親,但每次開車送母親回小區時,車子都會被物業攔在門口。物業以小區車位緊張等為由,不允許車輛駛入。這位市民解釋,他們是業主,他只是開進去把母親放下就走,也未獲允許。盡管多次與物業溝通協商,問題始終沒有解決。
“我聽到這個情況后也很無奈。”樊蕓說,類似的事情不少,看似很小,卻反映了物業和業主之間的問題。“我把這個故事帶到會上來討論,如果從‘物業管理’改為‘物業服務’,這中間的矛盾和問題能不能捋得更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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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我國民法典已明確“物業服務”的契約屬性,如“業主委員會與業主大會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人訂立的物業服務合同”“物業服務人應當……維護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護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等。但在現實生活中,許多物業還是習慣“管理”,有的小區門禁成了“關卡”,車位成了斂財工具。
樊蕓稱,如今業主普遍更加看重物業的服務體驗,物業不再是“管小區”,更重要的是服務社區生活。對物業公司而言,這是轉型升級的契機,讓口碑好的物業公司站穩腳跟,比如推出個性化的服務,為老人提供陪護服務、為兒童提供體育活動帶教,并在臨時通行、搬運等方面體現人性化關懷,從而提升整體服務體驗,贏得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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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變為“服務”,看似兩字之差,含義完全不同,住房城鄉建設部的回應無疑是一個好消息。接下來要解決的是,物業怎樣從管理變成服務,物業費如何公開透明使用、業委會如何更方便地成立等問題。這是一個很好的開始,要形成良性循環。
來源:央視新聞
素材來源官方媒體/網絡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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