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文物建筑及遺址類博物館外,全省各級宣傳、文旅、文物部門歸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館、紀念館、美術館應全部向社會免費開放。由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制定并于3月1日起施行的《旅游景區(景點)門票及相關服務價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上述政策作出了明確規定。
根據《辦法》,景區門票及相關服務價格依照景區屬性、服務特性分別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利用公共資源(主要包括世界自然遺產、文化遺產、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國家公園、森林公園、地質公園、濕地公園、水利風景區、文物保護單位、國有珍貴文物收藏單位等)建設的景區門票價格、具有壟斷性且旅游者普遍需要乘坐的景區配套交通運輸服務(以下簡稱景區配套交通運輸服務)價格、具有自然壟斷經營和公益性特征的景區配套停車場服務(以下簡稱景區配套停車場服務)收費標準實行政府定價管理(包括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其他具有同質性或已形成有效競爭的景區講解服務、旅游者選擇性強的其他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
利用非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門票及相關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由景區經營者自主定價。
《辦法》提出,制定或調整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景區門票價格,應當堅持公益導向,既要有利于增加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又要以規范成本構成為核心,按照主要補償景區服務和生態環境保護合理成本并適當反映景區價值的原則,統籌考慮景區旅游面積、游覽價值、投資規模、服務質量、旅游者流量、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門票價格,實行分類定價。
具體要求如下:
對保護性開放的國家重點文物和國家自然保護區,門票價格應當按照有利于文物保護和適度開放的原則核定。
除文物建筑及遺址類博物館外,各級宣傳、文旅、文物部門歸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館、紀念館、美術館,應當全部向社會免費開放。列入各級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的博物館、紀念館,率先實現免費開放。
與居民日常生活關系密切的城市公園要充分體現公益性,實行免費開放。暫不具備免費開放條件的,應當從低核定價格。
按照文旅、林業、文物、宗教事務等部門規定的等級標準,確定合理的門票價格比價關系,原則上較低級別的景區價格應當低于較高級別的同類景區門票價格。
執行政府指導價的景區門票價格可采取最高限價、基準價及浮動幅度等方式。
《辦法》要求,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外,景區不得將門票、游覽服務、保險等捆綁銷售,不得價外加價或強制代收其他任何費用,也不得區別本地外地旅游者設置差別化門票價格。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景區門票原則上實行一票制,不得設置不合理的“園中園”門票 。
在優惠政策方面,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景區須對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軍人撫恤優待對象、消防救援人員、學生等特定群體給予優惠。同時,《辦法》鼓勵景區結合自身實際擴大優惠范圍,如對多日游、團隊游實行更優惠價格,或出臺臨時降價、發行聯票及家庭套票等措施,拉動旅游消費。
來源|智慧生活報記者 梁耀華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