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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媒報道,烏克蘭蘇梅州特羅斯佳涅茨區法院對一名曾在2022年模擬處決一名平民婦女(一名烏克蘭軍人的母親)的俄羅斯“博羅姆利亞警長”作出了有罪判決。
據披露,被判刑者(生于1982年6月3日)是頓涅茨克本地人,自愿加入俄羅斯聯邦武裝部隊。犯罪時,他擔任俄軍第8集團軍第1軍動員預備役步兵團某步兵營營長。他向當地居民自稱代號“熊”,并稱自己是“村莊警長”。
2022年3月19日上午約10時,被判刑者與一群武裝的俄羅斯軍人一同抵達博羅姆利亞的一處私人住宅,屋內住著一位老年婦女、她的丈夫和未成年的孫子。這些軍人在尋找她的兒子——一名烏克蘭武裝部隊軍官、反恐行動老兵。“熊”曾威脅說,如果找到他,就把他捅死。俄羅斯軍人行為粗暴,威脅要殺死所有人并炸毀房屋,還向水井開槍,因為他們懷疑婦女的兒子可能藏在那里。
搜查期間,“熊”命令婦女交出所有手機。由于害怕生命危險,她服從了命令,交出了兩部手機——以及總價值562格里夫納的SIM卡。手機最終未被歸還,導致這家人一度與外界失去聯系。
由于沒有找到那名軍人,也未能問出其下落,俄羅斯人威脅要帶走婦女的孫子,但她請求他們帶走自己代替孫子。
俄羅斯人將婦女帶到了村莊通往蘇梅方向出口處的一個池塘邊。在那里,“熊”命令她走向一個水坑,他自己和另一名士兵則持槍跟在后面。他們繼續威脅說,如果她不交代兒子藏在哪里,就殺了她。當她回答不知道時,他們強迫她面朝水坑跪下。隨后響起了三聲槍響。她沒有看到是誰開的槍,因為她是背對著的,但她以為那是真正的處決。
審查證據后,法院于3月5日裁定巴赫馬諾夫犯有《烏克蘭刑法典》第28條第2部分和第438條第1部分規定的刑事罪行——即事先共謀的一群人實施的虐待平民及其他違反戰爭法律和慣例的行為——并判處其10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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