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
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
《關于公開征求進一步優化
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意見建議的通知》
涉及貸款額度、貸款限制等
多方面新規
征求意見時間為
2026年3月9日—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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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優化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
(征求意見稿)
一、適度提高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本市住房的,單繳存人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提高至80萬元,雙繳存人最高貸款額度由100萬元提高至120萬元。
二、階段性取消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限制,自政策施行之日至2026 年12月31日,繳存人新購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不受貸款次數限制。
三、優化貸款套數認定,繳存人新購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無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的,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
四、支持購買現房,對實施現房銷售的商品房項目,最高貸款額度上浮20%。
五、進一步支持城市更新,因房屋征收拆遷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新購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上浮20%;納入本市城市更新改造項目的住房,房屋所有權人可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個人出資部分改造費用。
六、優化租房提取,促進職住平衡,繳存人及配偶在繳存單位所在區(市)縣無自有產權住房的,可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房租。
七、優化重大疾病提取,繳存人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的,均可申請全額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關于進一步優化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
為進一步加大對重病患者家庭的幫扶支持,現就優化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積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提取額度
繳存人符合重大疾病提取條件的,可申請全額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二、優化提取頻次
取消原“每年上半年提取一次,下半年提取一次”的頻次限制,繳存人可自支付醫療費用之日起一年內任一時間申請提取。
三、支持代際提取
繳存人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的,均可申請全額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四、簡化申請材料
通過與市醫保部門數據共享能夠獲取患重大疾病信息的,無需再提供醫療費用發票、醫療保險支付結算表。
來源: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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