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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春三月
全國兩會如約而至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
多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
聚焦殘疾人教育、就業、康復服務、
無障礙環境建設、權益保障等領域
提出一系列
具有民生溫度的建議提案
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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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制定《特殊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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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常熟世界聯合學院創辦人及董事會主席 王嘉鵬
今年兩會,王嘉鵬提交了一份《關于制定并出臺〈中華人民共和國特殊教育法〉的建議》。這份建議著眼于我國特殊教育由“有學上”向“上好學”轉型的關鍵階段,呼吁以國家專門立法形式,為特殊教育的高質量、普惠性發展筑牢法治根基。?
他提出了系統性建議:首先借鑒國際經驗,以“全納教育”理念為指導,明確特殊教育的地位與功能,構建從學前教育到終身教育的縱向貫通體系,并在法律層面界定殘疾類型、特殊需要、個別化教育計劃等基本概念。
其次,?以特殊需要與康復為核心,建議立法不僅關注殘疾兒童,也應涵蓋學習障礙、超常兒童等更廣泛的“特殊需要兒童”群體。同時,強調“醫教結合”、“康教結合”,將康復教育內容納入法律保障,切實保護殘疾兒童青少年的發展權益。
再次,?以體系建設為根本任務,法律應規定優化特殊教育結構、加強師資隊伍建設、推進課程教材改革,并明確其公共屬性和公益性,健全覆蓋全學段的終身教育體系,培養殘疾學生融入社會和終身發展的能力。
最后,?促進國家與地方立法協調,建議明確中央與地方立法權限,國家法律定底線,鼓勵地方制定更高標準,形成頂層設計與基層創新良性互動的法律實施體系。
協同發力解決罕見病患者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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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上海中醫藥大學附屬岳陽中西醫結合醫院首席教授 吳煥淦
吳煥淦建議,解決罕見病患者的困難,除了在政府層面繼續發力,如在國家層面制定罕見病防治行動計劃、建立罕見病藥物可持續保障機制外,還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
他表示,“我們可以打造一個罕見病產學研醫協同創新平臺,鼓勵建立罕見病研究聯盟,推動醫療機構、高校、企業、患者組織數據共享與合作,對自主研發的罕見病藥給予審評審批綠色通道、稅收優惠與市場獨占期激勵。”
此外,還需將罕見病宣教納入醫務人員繼續教育、學校教育與公眾科普體系,支持患者組織能力建設,推動建立罕見病心理支持、康復服務與社會融入項目。
構建困難群眾大病救助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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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協主席 陳雍
基于一線調研情況,陳雍聚焦“構建困難群眾大病救助長效機制”,提出三點建議。
多部門協同建立監測預警與臺賬管理機制。在現有工作基礎上,由衛健部門牽頭,聯合醫保、民政、農業農村、殘聯等部門,建立農村困難群眾大病風險監測與動態管理臺賬,利用大數據精準識別醫療支出與家庭收入達到預警閾值的家庭,整合個人基本信息、疾病診斷、診療記錄、醫療費用、保險報銷、社會救助等全鏈條數據。強化基層衛生機構與家庭醫生的前端觸角作用,將日常隨訪、健康管理與臺賬信息核實更新緊密結合,確保臺賬真實準確、動態鮮活,為精準施策奠定堅實基礎。
強化基層健康管理與用藥指導服務能力。做實做細對口幫扶機制,推動優質醫療資源通過“駐點幫扶、遠程會診、人才培訓、技術共享”等形式實質性下沉,防止“病急亂投醫”。完善規范“一人一策”診療方案,對身患重大疾病的困難群眾上門問診,利用手機App、智能隨訪設備等信息化手段,開展健康教育、用藥提醒、就醫引導和遠程咨詢,并加強對困難家庭患者的心理疏導和人文關懷。
加強重大疾病綜合保障,整合社會力量參與救助。對白血病、惡性腫瘤、器官移植、罕見病等特大病種,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保障基礎上,探索設立“重大疾病專項救助基金”,對經多重保障后個人負擔仍超過一定比例的高額費用進行二次救助。推動將罕見病特殊醫學用途食品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建立民政、衛健、醫保、殘聯、紅十字會、慈善總會等部門的信息共享與聯動機制,高效銜接各項救助政策和救助項目,規范引導社會慈善力量對醫療費用負擔極重的家庭進行精準救助。
建議藝術場館給殘障人士預留就業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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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北京畫院院長 吳洪亮
全國政協委員吳洪亮今年關注的重點是:如何發揮公共文化平臺的作用,為殘障人士在藝術行業就業創造更多可能。
他聚焦藝術行業中的殘障人士就業問題。這與他一直推動的一個重大文化項目息息相關,位于北京城市副中心、已經開工建設的北京藝術博物館。這座近12萬平方米的場館,不僅是京津冀協同發展的文化地標,也將是一個包含非遺展示、藝術交流、公共服務的文化綜合體。
“我們一直在思考,像這樣的公共文化平臺,能不能為解決殘障人士在藝術領域的就業提供一些機會?”吳洪亮透露,經此前考察了解到,許多在高校接受過藝術教育的殘障人士,從本科到碩士,畢業后的就業之路依然充滿坎坷。他設想,未來在博物館的咖啡廳、文創商店等,是否可以為他們預留一些崗位,讓公共文化設施不僅是藝術的殿堂,也能成為傳遞社會溫度的“無障礙”平臺。
建議整治精神疾病類醫療機構騙保亂象
治理農村精智障女性被逼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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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溫州大學人文學院研究員 蔣勝男
今年全國兩會,蔣勝男關注“精神疾病類醫療機構騙保亂象”。
她表示,當前精神疾病類醫療機構發展的核心問題集中體現在四方面:一是行業公益屬性弱化,全國公立精神專科醫院普遍依賴政府補貼維持運轉,公益服務能力受資金制約。二是民營機構良莠不齊,劣幣驅逐良幣現象凸顯,部分機構通過虛構病情、偽造診療、假出院拆分報銷等手段規模化騙保。三是患者權益保障缺位,部分違規民營機構重營收輕診療,出現強制服藥、粗暴管理等問題,患者合法權益受侵害。四是監管體系存在多重漏洞,機構審批管控不嚴,相關部門職責銜接不暢;醫保智能監控系統適配性不足,違規線索識別滯后。
她建議,一是深化聯合整治,形成高壓震懾;二是健全監管機制,提升精準效能;三是優化付費模式,適配行業規律;四是強化雙向保障,重塑公益生態。
另外,針對農村適婚人口性別比例失衡問題突出,部分地區還存在著買婚、收買精神障礙、智力障礙(合稱“精智障”)女性為“妻”等強迫婚姻現象,她建議推動農村精智障女性強迫婚姻治理行動及監護預警等機制。
她表示,農村精智障女性強迫婚姻問題面臨多重治理難題:婚姻自主決策支持缺失,婚姻登記要求監護人同意,忽視當事人真實意愿和決策能力評估,缺乏針對性婚前輔導;部分父母借“嫁女”牟利、轉嫁照護責任,高額彩禮催生買賣行為,相關法律懲處機制不完善,侵權成本低;對流浪精智障女性救助不及時,法定報告義務缺乏強制力和配套機制;對未涉金錢交易的“收留”行為,法律責任界定模糊,取證難、定罪難。
她建議,開展為期一年的農村精智障女性強迫婚姻專項治理行動,覆蓋預防教育、發現解救、安置康復、司法救濟全環節;設立強迫婚姻危機干預中心和舉報熱線,接受匿名舉報;建立聯合強制報告機制,公職監護預警聯動,保障當事人婚姻自主權利;完善法律法規體系,明確法律責任與民事救濟途徑。
來源:中國殘疾人雜志社、成都殘聯
編輯:龍泉驛殘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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