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甘肅小伙,千里迢迢,跨省跑到貴州,竟然一口氣舉報了19家酒店存在消防隱患。他不是為了住店安全,也不是當地居民,而是盯上了“舉報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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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呢?該案通過一二審訴訟,法院近日作出終審裁定:這筆錢,一分也不給!
甘肅小伙:頻繁舉報、催要獎金
2025年初,甘肅籍男子楊東某來到貴州省桐梓縣婁山關街道,向當地消防救援大隊提交舉報信,稱當地兩家酒店未經消防許可擅自營業。
消防部門接到舉報后,到達現場進行核查發現,這兩家被舉報的酒店,均是消防部門已經掌握的正在整改的酒店。但是,該酒店確實存在尚未整改驗收通過即對外營業的情況,為此,消防部門對兩家酒店處以罰款9000元,并責令停業。
隨后,楊東某先后向多家單位郵寄申請或者監督申請,要求兌現和督促兌現舉報獎勵。但是,由于該線索是屬于消防部門已經掌握并且在整改中的線索,相關部門卻并未同意給予兌現獎金。
2025年11月,楊東某一紙訴狀將消防及應急部門告上法庭,要求按照《安全生產法》兌現安全舉報獎勵。接到應訴傳票后,當地應急部門委托貴州貴遵律師事務所張紹明、趙九維等2名律師進行訴訟代理,并且提出了“職業打假”不予兌現獎勵的抗辯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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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查發現:這人不簡單,一天竟然舉報19家酒店
原來,楊東某在同一天,就向遵義市各區縣消防救援大隊郵寄了整整19份舉報信,內容格式高度一致,全是舉報酒店消防問題。
隨后,他開始頻繁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目標只有一個——拿到舉報獎勵。楊東某的高頻率舉報和維權行為,引起了相關部門的重視,被當地群眾稱之為“職業舉報人”。
同時,法院還審理查明,楊東某并非是被舉報酒店的住客,也非周邊居民,其人身、財產安全并未受到任何實際威脅。他的舉報,完全是為了獲取現金獎勵。
法院判決:職業舉報,不予獎勵!
該案通過一二審審理,法院支持了行政機關的抗辯主張。楊東某等來的不是獎金,而是法院的一紙裁定:駁回起訴。
法院終審裁定明確指出:“舉報獎勵制度的立法本意,是鼓勵公眾提供關乎公共安全的重大違法線索,推進社會共治,而非成為一條特殊的‘營利渠道’。”
法院認為,楊東某短期內大量、重復舉報,已形成職業化、營利性舉報模式,其行為“超出了普通公眾正常合理的限度范圍”,“耗費了大量行政資源及司法資源”,屬于濫用訴訟權利。
最終,法院于日前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楊東某索要的舉報獎勵,一分也不給!
網友評價:干得漂亮,舉報不是“發財路”!
該案件判決后,引發了當地網的友熱議。
“舉報違法是好事,但把舉報當生意做,性質就變了。”一個來自遵義的網友評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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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這次判得很明白,公共資源不能成為少數人的提款機。”貴州貴遵律師事務所黨支部書記張紹勇說,我們支持依法舉報,但是反對職業碰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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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紹勇律師說,舉報不是“發財路”,國家設立舉報有獎制度,鼓勵公眾依法舉報違法行為,是參與社會治理的重要方式,值得鼓勵。但是,若將舉報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甚至通過濫訴索要獎勵,不僅偏離制度初衷,還將面臨法律上的“碰壁”。(王小紅 、黃、丹 、趙維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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