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寫了反對“消防行業”和“火災行業”的事兒。見;有讀者就好奇,就認真了起來,就下大功夫當起了歷史挖掘者。
這不,有個粉謎就告訴大家:報告各位老師,查詢1994年《中國火災統計年鑒》至2022年《中國消防救援年鑒》,其中最早提及“消防行業”一詞的是,2005年中國消防年鑒第238頁。
我一看,的確有“消防行業”4字,頓時嚇了一跳。
我想,人再傻,也不至于在2005年就傻到把消防安全作為“消防的行業安全”,簡稱“消防行業”,然后和其他諸如交通運輸業安全、建筑業安全等并列,作為安全生產的一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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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定神,仔細觀瞧,這個“消防行業”的前后表述是這樣的:
“三、加強和改革消防行政管理,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消防產品市場。…我們將構建公安消防部門依去監督和宏觀調控,評價組織依法執業,行業社團自律管理的新型消防行業管理模式,為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消防產品市場提供更好的法制和政策環境。”
但凡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在這個語境下,消防行業實際指的是消防產品、消防技術服務、消防工程等構成的產業側,而不是消防安全監管側。
那些把消防安全作為行業,把它和建筑業、交通運輸業等一塊并列放到安全生產中的表述,不僅錯誤,而且危險,它直接導致監管錯位、責任懸空、風險失控。
首先,國民經濟行業分類里,根本就沒有 “消防行業”。
建筑施工、交通運輸、危化、工貿、礦山…… 都是生產經營活動。
消防是所有行業都必須遵守的安全制度,不是一類生產經營活動。
一旦并列,邏輯立刻亂套。
錯誤寫法:消防、建筑施工、交通運輸等行業領域;相當于說:交通規則、汽車、火車、飛機是一類東西。
危險一:行業邊界模糊 → 誰都不管,誰都不負責。
一旦把消防當成 “一個行業”,建筑行業會認為:消防是消防部門 、消防行業的事,我只管蓋樓;交通行業會認為:消防是消防行業的事,我只管運輸;企業會認為:我不是消防行業,消防跟我關系不大。
結果,消防從 “全覆蓋安全底線”,變成了 “某個行業的事”。這是典型的責任切割、責任虛化。
危險二:監管邏輯錯位 → 該全覆蓋的,變成只盯 “消防產業”。
真正的消防監管是所有單位、所有場所、所有行業都必須抓好消防。
一旦寫成 “消防行業”,監管注意力會被引向消防產品、消防工程、消防技術服務;而最容易死人的居住、商業、廠房、倉儲、醫院、學校…… 全部被弱化。
這就等于:放棄了社會面防火,只盯著賣滅火器的。
危險三:安全觀被扭曲 → 把 “防火” 當成 “某個行業的業務”。
消防安全的本質是:任何行業都不能發生火災,任何場所都必須防控火災。
一旦把消防降格為 “行業”,全社會會形成錯誤認知:防火是 “消防行業” 的專業工作,其他行業只要交給他們就行,自己不用負主體責任。
這直接違背了《消防法》確立的“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原則。
最致命的一句總結:把消防安全當成一個行業,就是把 “全民、全行業、全過程” 的消防責任,限縮成 “一小撮人、一小撮企業” 的事 —— 這是消防安全觀的根本性倒退
如此看來,把 “消防安全” 與建筑業、交通運輸業、危險化學品等并列稱為 “行業領域”,不是文字疏忽,這是確鑿無疑的原則錯誤與危險誤導。把消防當成 “行業”,是當前我國安全生產對消防治理產生干擾誤導的危險信號,大家必須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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