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中的事兒不叫事兒,大多都要體現典型性,即便是作者胡編亂造的,也要符合人們的接受觀念,不然就不能暢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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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古典小說,還是現當代小說,都要寫一些比較新奇的事,而這種新奇并不是刻意求新求怪,而是要從生活中來,寫高于生活的那一部分。實際上就是作家加工了生活中的一些事,把這些事揉合到一塊寫,或者把很多事兒放到一個人身上,讓這一個人經歷很多事。就像余華的《活著》一樣,里面的主人公經歷了各種各樣的變故,好像所有的悲慘事都讓他遇到了。他是幾個時代的親歷者,好像時代的悲痛和苦難全都讓他感受到了,現實生活中這樣的人似乎不存在,只是作家虛構的人物,當然事件有可能是真實的,只不過放到了這一個人身上而已。這些事具有典型性,并不是雞毛蒜皮的小事兒。因為雞毛蒜皮的小事兒每個人似乎都經歷過,沒必要寫進小說,即便文筆絢爛,用詞精彩,也不一定引起人們的興趣。事件是小說的內核,而語言只是外表。當然作家在寫作一段時間之后,就會形成自己的語言風格,用這樣的風格來創作,就會吸引很多讀者。不管是莫言的小說,還是閻連科的小說,都有獨特的語言風格,而且這種風格一旦形成,就很難改變。有經驗的讀者讀小說的時候會注重小說語言,自己喜歡的就去讀,不喜歡的就換一本,沒必要非得在一部小說上糾纏。小說的語言要優美一些,哪怕寫得非常土,就像趙樹理寫的那樣,也一樣可以講故事。
小說的內核是故事,也就是那些事。作家究竟怎樣講,涉及到敘事學的問題。作家有可能用鄉土語言來講故事,也有可能用華麗的語言來講故事,有可能用非常個性化的顛覆人們認知的語言來講故事,但都得通過文字來表達,讓讀者看到,還要力求讓讀者接受,而不可能曲高和寡。當然也有曲高和寡的小說。作家有自己的說法,說是留給后代人看的,實際上當代人接受不了,或者說他的思想太超前,他的語言太超前,讀者根本看不懂。外國出版行業比較開放,言論比較自由。當然一些現代派和后現代派的小說可以出版,而國內現代派或后現代派的小說就不一定能出版,因為出版社顧及銷量,還要看作家的名氣。倘若一個籍籍無名的作家想要寫一部小說出名,就要劍走偏鋒,寫現代派和后現代派的小說,用了一些荒誕派的手法,或者用了魔幻現實主義的手法。雖然出新出奇,但出版社看不上,很有可能認為他們模仿某個外國作家。其實很多作家都在模仿外國作家,總是用外國作家先進的創作技法來寫作。莫言的小說就借鑒了魔幻現實主義的寫法,還借鑒了象征主義的寫法,并不能說是他自己的獨創。事情就是那些事情,就看作家怎樣發現,怎樣加工。作家把很多事情加工到一塊,放到一個人物身上,那么這個人物形象就變得立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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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生活中,人們認識一個人,要和這個人一塊做事,就會發現這個人的優點和缺點。倘若只是他自己表白,并不能服眾。小說中的人物形象,是通過事件來體現的,有的事件是離奇的,有的事件是驚悚的,有的事件是玄幻的,有的事件是平平無奇的,但和現實生活中的事件有一些區別。作家在敘事的過程中,會運用敘事學的原理,同時用了頗具個人風格的語言來敘述,當然會把故事講得比較精彩。有蹩腳的作家寫故事的時候,總是注重語言的優美,結果產生了很大的歧義,把一個好端端的故事寫壞了。倘若別的作家來寫,就很可能把故事寫好。國內重視現實主義,國外重視現代派和后現代派,或者叫做國外重視現代主義。國內的文學大獎大多頒給了現實主義作品,而用來炫技的現代派和后現代派作品,卻往往落選。紀實文學敘事無所謂風格,所謂的敘事風格,只是作家們自己確定的。同樣一件事,讓不同的作家來寫,就會寫成不同的事。因為作家會從不同的角度來觀察一件事,選擇最適合自己寫作的角度,還要選擇最適合自己寫作的語言,當然會出現敘事方面的分歧。現實生活中發生了一件事,處在事情當中的人和處在事情外面的人看法是不一樣的,或者說他們看到的事情雖然是同一件事情,但卻產生了認識方面的畸變。
作家寫作也是如此,要選擇具有典型性的事件,而這種典型性,只是他們雜取很多事情,或者改編很多事情之后獲得的。有的作家沒有學習過敘事學,只是渾渾噩噩來寫,感覺有什么想寫的,拿起筆來就寫,居然可以發表,那么這樣的作家就算有一點寫作的天才。其實每一種天才都可以做客觀理性的分析,作家的敘事更是如此。作家從某一個角度來命筆,總是有自己理由的。雖然有時候他們也糊里糊涂,并不知道這種理由是什么,只能說明受到靈感的牽引,實際上仍然有一定的創作規律可以摸索。一些作家模仿別的作家來寫作,居然以假亂真,就像明清的書生模仿唐人寫唐詩一樣,居然以假亂真,有的甚至可以選入《唐詩三百首》,一直流傳到現在,等于以訛傳訛。國內作家想要獲得捷徑,就要模仿外國的作家,還不要模仿一個,模仿好幾個,把他們的風格雜糅到一塊兒,尤其是那種敘事風格,雜糅到一塊就變成了自己的風格,這不叫抄襲,而是借鑒或發展。有的作家深入生活,到農村中生活一段時間,搜集一些素材,但他們并不會把看到和聽到的事原原本本的寫地作品里,而是有了一定的意義變化。或者說經過了主觀意識的加工,按照敘事學的原理來寫作,當然這樣的事情就具有了一定的典型性。馬克思說,要“再現典型環境中的典型人物。”小說中的事情就是如此,只是很普通的事兒,就沒必要寫進小說,需要有一定的新奇特征,但故意求新求奇求怪,就要不得了,會超出現實太遠,讀者接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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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寫作是一門藝術,要來源于生活,高于生活。作家主要展現那種高于生活的部分,也就是注重馬克思所說的典型性,這才是敘事學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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