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
近日湖南益陽一對新人結婚,女方父親在接過18.8萬彩禮之后,當場就把錢【退還】給女婿,只留下100元“意思一下”,并表示年輕人不要被金錢蒙蔽了自己的婚姻。
新娘表示“其實我也挺現實的,這18.8萬元我恨不得落入自己的口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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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將彩禮合理化,宣傳也好,社會教化也罷,發明了很多說法和理由,其中一條就是:彩禮是帶回到小家庭的。
這在很多情況下當然沒錯,確實是帶回小家庭,女方父母真的不要這筆錢,這很常見。
但是這個“小家庭”,包含男方嗎?這事經不起細琢磨。
從法律層面上,彩禮是一種贈與,什么叫贈與?通俗來說就是白給,對方獲得所有權和支配權。
從現實層面上,現在女方拿到彩禮會有多少用于家庭共同支出和生活?有不少人別說共同支出了,還沒捂熱就趕緊拿去化債,債務已經扛不住了。
所以彩禮帶回到小家庭,只是一個寬慰男方,讓男方感覺對方也會為自己考慮,掏錢的時候沒那么糾結和焦慮的一種說法罷了。
但是錢真正給出去之后,又是另一回事了。
錢給出去就是給出去,用在哪里人家說了算,不給你用完全合理合法。
而且人家說的是“帶回小家”,又沒說“也給你用”,確實帶回小家了啊,女方不就在小家里嗎?
男方從這個看似溫情脈脈的說法中,自行腦補出“帶回小家”也包含自己,那是男方自己的一廂情愿啊!
說得讓人信了,就真的能拿到錢,這就是語言的藝術。
如何證明這是一個說法,不是實質呢?
首先請看新娘自己的原話:“這18.8萬元我恨不得落入自己的口袋呢。”
什么叫自己的口袋?嗯?
然后再看這條新聞下面的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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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這個彩禮也是帶回了小家,只不過是帶回到男方那里,不是女方支配,結果怎么樣?反對和憤怒的人那么多說明了什么?
說明這種做法傷害了實質。
實質是這些人默認彩禮由女方完全支配,是女方的根本利益。
而且這種事能成為新聞,說明太罕見,“正常情況下”彩禮是歸誰支配?記者要是寫個女方支配彩禮,你覺得算是新聞嗎?
而且這些評論中提到彩禮是借來的這種情況,也跟一些說法相關——不是要錢,而是要你一個態度。
借錢都要結婚,態度夠明確和堅定了吧?但是評論又建議不要結婚。
為什么呢?因為錢不能轉移到女方這里。
就算轉移了,男方個人承擔負債,也會讓女方吃苦,除非離婚。要是離婚男方又不干了,所以不結確實好。
那么你看,所謂要一個態度這種說法,是不是也經不起琢磨呢?
所謂態度,只不過是要錢的時候沒有那么難堪,還可以居高臨下提要求罷了。
類似的說法和理由還有很多,總的來說,都是教化和規訓,是將行為合理化、高大上的語言藝術。
至于男人能不能透過現象看本質,個人信不信、認不認這些理由、說法、教化和規訓,就是個人的事和選擇了。
不要小看這種教化和規訓的力量,即使法律法規白紙黑字明確禁止借婚姻索要財物、有無數現實案例擺在眼前明確彩禮什么都換不來,婚姻不是交易,彩禮就是贈與,還是很多男人愿意給。究其原因就是長期在教化和規訓中已經默認了很多東西,相信那些東西。
既然他們信,那能怎么辦呢?只能祝他們好運,遇到良人。
而這個報道一次性拆穿了兩個長期以來默認的教化,可能對婚姻回歸本真狀態也有積極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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