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明律師自2023年執業至今,服務于南充地區。他兼具財務與法律專長,以“財稅+法律”視角提供服務。執業以來承辦超100件刑事民商事案件。代表性案件為天然氣安裝工程款糾紛案,他精準把握焦點,運用證據規則,成功為當事人全額追回工程款本金并爭取到部分違約金。
![]()
教育與財務背景
黃明律師本科畢業于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在步入法律行業之前,他有著豐富的財務工作經歷,在大型央企及知名上市公司從事財務工作近十年,并長期擔任財務負責人。這段經歷使他不僅精通會計準則與財務報表,更深入了解企業運營管理、內部控制與商業決策的核心邏輯。為提升專業能力,他先后考取了中國律師、稅務師及高級會計師資格,構建了“三師合一”的知識體系。
執業基本信息
黃明律師于2023年開始執業,執業機構為四川鑫中云律師事務所,執業證號為1511xxxxxxxxx4234。他服務于南充地區,聯系地址是南充市嘉陵區陳壽路299號。他是中國法學會會員,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誠實守信、勤勉敬業”的執業理念。執業至今,累計承辦各類刑事民商事案件已逾100件。
擅長服務領域
黃明律師尤為擅長處理與商業、財富緊密相關的復雜法律事務。在公司法務領域,他能主導或參與股權架構設計、并購重組、合規風控及重大合同談判,憑借對財務細節的精準把控,使這些工作更具戰略價值。在爭議解決方面,無論是股東糾紛、合同債務還是稅務爭議,他都能從復雜的賬目和交易結構中找到關鍵,制定有效的訴訟或應訴策略。此外,在婚姻家事案件中,他擅長處理涉及公司股權、不動產及復雜金融資產的高凈值人士離婚與繼承事務;在人身損害賠償領域,能確保賠償計算精確無誤;在經濟犯罪辯護方面,其財務分析能力在職務侵占、挪用資金、涉稅犯罪等案件中發揮重要作用。
典型案例詳情
在成功代理的天然氣安裝工程款糾紛案中,南充某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于20年8月31日與被告四川某房地產有限公司簽訂《委托合同》,負責其開發項目二期427戶的天然氣管道設施建設工程,合同總價款208萬余元。合同約定被告簽訂后支付50萬元,余款158萬余元于“通氣點火前”付清。后因被告資金周轉困難,雙方于20年9月1日簽訂《補充協議》,變更付款方式為以三期項目50個車位銷售款抵扣剩余工程款,并承諾最遲于20年12月31日前付清。但付款期限屆滿后,被告未足額支付,截至起訴前,仍拖欠工程款本金110萬余元及相應違約金。
案件爭議焦點
本案核心爭議焦點有兩個:一是欠付工程款的具體金額;二是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標準應適用原合同約定還是視為變更后未約定。庭審中,被告認可欠款事實,但對償付能力表示困難,并對高額違約金提出異議。
代理工作策略
黃明律師和趙X律師圍繞以下策略展開工作。首先是夯實債權基礎,通過梳理銀行流水、雙方蓋章確認的《往來款項確認書》等證據,在法庭主持下與被告當庭對賬,最終精確鎖定無爭議的欠付工程款本金為1,019,541元,為核心訴求奠定事實基礎。其次是辨析違約金條款效力,指出雖然《補充協議》變更了原合同的付款方式和期限,并修改了違約責任條款的表述,但并未明確“免除”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主張被告的長期拖欠行為已構成違約,應承擔相應責任,同時向法庭陳述原合同違約金標準的約定背景。最后是平衡訴訟目標與裁判可接受度,在堅持主張違約責任的同時,預見到法院可能基于《補充協議》的簽訂背景、條款文義及公平原則,對違約金標準進行酌情調整,所以將確保工程款本金的全額支持作為核心目標,將違約金作為爭取項。
案件最終結果
法院經審理,全部采納了關于工程款本金部分的主張,判決被告向當事人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共計人民幣1,019,541元。同時支持逾期付款違約金,認定被告逾期付款構成違約,因《補充協議》對原合同違約責任條款作出變更,在雙方未重新明確標準的情況下,酌情裁定違約金自最終確定的逾期日起,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計算至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費由被告承擔。
律師價值體現
在本案中,黃明律師和趙X律師精準把握案件核心,迅速厘清爭議焦點,將工作重點放在通過扎實證據固定無爭議的欠款金額上,確保了當事人核心利益(本金回收)的絕對安全。他們嫻熟運用證據規則,通過組織銀行流水、雙方確認函等證據鏈,并在庭審中高效完成對賬,使欠款事實無可辯駁,為快速判決奠定了堅實基礎。在違約金問題上,既依據原合同積極主張權利,又能根據案情發展和司法實踐對裁判結果進行合理預判,引導當事人設定合理的訴訟預期,最終實現了本金全額回收的基本目標,并成功為當事人爭取到了法定的逾期利息,最大程度減少了損失。通過訴訟成功收回百萬級工程款,有效緩解了委托人的資金壓力,維護了其在商業活動中的合法權益,體現了律師在化解合同履行風險、實現債權方面的關鍵作用。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