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東門橋底下又看見她了。
穿件紅毛衣,頭發梳得整整齊齊,正用半截蠟燭照著本子寫字。
旁邊放著個塑料袋,里面裝著兩支快干掉的口紅,一包白沙煙,還有一小瓶白酒。
她不住橋洞最里面,挑了根柱子旁邊稍干的地方。
每天五點就起來擦地,疊衣服,往臉上拍粉底,涂口紅。
有人送飯她接,但不聊家事,問名字她搖頭,問哪兒來的,她只指指 notebook 封面畫的山。
上周三她跟一輛銀色轎車走了。
回來時口紅糊了,頭發濕的,坐在那兒擦臉,沒哭,也沒說話。
志愿者小陳說,那車是之前來過兩次的,開車的是個常修鞋的師傅,本地人。
她不是沒防備,是比我們更懂哪兒算“安全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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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她瘋了才天天化妝。
可我翻過她落下的一頁紙,字寫得比我還工整,寫著“三月十五,槐花開,媽說摘下來曬干泡水治咳嗽”。
也有人猜她家里有錢,只是出來玩。
可她腳上那雙鞋,鞋底裂了三條縫,用黑膠布纏了又纏。
成都救助站的人來過兩次,她沒上車。
不是不餓,是怕回安徽后又被塞進那個美容院——老板說招學徒,結果只讓她陪酒。
后來她跑了,家里人罵她丟人,拉黑了所有聯系方式。
現在她連身份證都丟了,補不了,也回不去。
東門橋菜市場賣豆腐的大叔最先發現她記事的習慣。
有次遞豆漿時順手看見本子攤開,寫了句“今天沒被拍照”。
大叔沒聲張,第二天開始多帶個包子,放她擦地的布旁邊就走。
三個月后,她第一次主動問:“你這兒,缺人搬豆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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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后來真給安排了個臨時崗,在社區驛站理貨。
不用交社保,按天結錢,下班能鎖門自己待著。
她還是每天五點起,還是涂口紅,只是把蠟燭換成了小臺燈。
筆記本沒扔,但新頁上多了一行:“第七天,沒被接走。”
前兩天整理舊物,翻出她最早留下的一頁,背面用鉛筆寫的:
“他們看我打扮,就當我沒事。
其實我只是想讓人靠近時,別先捂鼻子。”
她搬走了。
橋洞空了一塊地方,地上還留著兩個淺淺的粉筆印,像是畫過椅子的輪廓。
我蹲下摸了摸,灰很薄,但有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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