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法務部的一紙公告,直接把一家汽車自媒體送上了被告席,而且一審判決的賠償金額高達500萬元,這在整個車企起訴自媒體的歷史上,都算得上是“天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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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本身已經(jīng)夠有話題性了,但更戲劇性的是,隨著案件的發(fā)酵,網(wǎng)上突然傳出消息說,這個被判賠500萬的賬號,背后的實際控制人竟然是蔚來汽車的創(chuàng)始人李斌。
這就很有意思了,一下子就變成了“蔚來老板操控賬號黑小米”的戲碼,吃瓜群眾瞬間就沸騰了。
不過,劇情很快又反轉了,所謂的“知情人士”火速出來辟謠,說這完全是個誤會,李斌早在幾年前就和這家公司沒關系了。
今天,咱們就來好好扒一扒這起案件的前因后果,聊聊這500萬到底貴在哪里,也理一理李斌和這個賬號之間那些“剪不斷理還亂”的傳聞。
先來聊聊這個案子本身。2月24日,小米法務部在微博上發(fā)了個通告,說起訴自媒體賬號“AutoReport汽車產(chǎn)經(jīng)”的案子一審判決下來了。
法院認定,這個賬號在多個平臺上發(fā)了些“事實核查不足”、“張冠李戴”、“明顯貶損”小米的內(nèi)容,嚴重侵害了小米的名譽權,對小米的品牌聲譽造成了損害。
所以,除了要刪內(nèi)容、賠禮道歉,還得真金白銀地掏出500萬來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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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考量賠償金額時,會算一筆很細的賬,比如你發(fā)的這些視頻文章,主觀惡意大不大?是不是專門盯著人家黑?你的賬號粉絲有多少?靠這個賺了多少流量錢?侵權行為持續(xù)了多久?給企業(yè)造成的實際影響有多大?
把這些都算上,如果發(fā)現(xiàn)自媒體是純粹為了流量變現(xiàn),把“輿論監(jiān)督”搞成了“胡編亂造”,那對不起,就得承擔這么重的法律責任。
這個被罰的“AutoReport汽車產(chǎn)經(jīng)”,可不是什么路邊的小作坊。我查了一下資料,它的來頭其實不小。
這個賬號主打的是汽車產(chǎn)業(yè)經(jīng)濟、市場動態(tài)、車企新聞之類的深度報道,覆蓋了微信公眾號等多個主流平臺,在業(yè)內(nèi)也算是有點年頭的“老面孔”了,早在2016年就注冊了。
它的運營主體是北京易車互動廣告有限公司,而這家公司往上倒騰,是北京易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控股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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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說,背靠這樣的大樹,做內(nèi)容應該更嚴謹才對。
但這次的判決結果說明,即便你是“正規(guī)軍”,只要為了博眼球、拉流量,搞“事實核查不足”甚至“張冠李戴”那一套,法律照樣會找上門來。
這才是這兩天輿論場上最熱鬧的部分。
因為易車網(wǎng)是李斌當年創(chuàng)立的,所以案件判決后,網(wǎng)絡上很快就有聲音說,這個賬號的實控人就是蔚來李斌,這是友商在背后搞小米啊!
這種說法,一下子就把兩家新勢力車企拉到了對立面,流量瞬間就爆了。
但這種說法靠譜嗎?答案很快就被打破了。
首先,蔚來公司的副總裁馬麟親自出面回應了,明確表示涉訴賬號由北京易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控股,但李斌在2020年就已經(jīng)把相關股份全部轉讓了,和這個賬號主體沒有任何關聯(lián)。
其次,所謂的“知情人士”也出來辟謠,說得更具體,大家知道李斌是易車的創(chuàng)始人,但他早在2018年初就辭任了易車CEO,把精力全部放在了蔚來汽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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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2020年6月,易車被騰訊和Hammer Capital組成的買方團給私有化了,從紐交所退市,正式并入了騰訊體系。
也是在這次私有化過程中,李斌把自己手里持有的10.9%的易車股份都賣掉了,徹底退出了主要股東的行列。
那為什么網(wǎng)上還能查到李斌的股權信息呢?這就涉及到一個比較專業(yè)的資本操作概念,也就是VIE架構。
簡單說,很多去海外上市的公司,都會搭一個境內(nèi)外結合的VIE結構。當年易車在海外上市,李斌持有的是海外主體的股份。
后來被騰訊收購,海外的股權交易完成了,但國內(nèi)關聯(lián)公司的工商登記信息還沒來得及同步更新,所以現(xiàn)在你去查天眼查,可能還會顯示李斌的名字,但實際上他的控制權早就沒了。
所以,把這口鍋扣在現(xiàn)在的李斌和蔚來頭上,確實是有點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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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小米這次重拳出擊,并不是個例。如果你關注汽車圈就會發(fā)現(xiàn),這兩年車企法務部的存在感越來越強了。
從蔚來、小鵬,到比亞迪、尊界,各家都成立了專門的法務部微博,動不動就“起訴”、“報警”、“索賠”。
這背后其實是整個行業(yè)對“網(wǎng)絡黑嘴”的忍無可忍。
小米的雷軍就曾多次公開表態(tài),說小米法務部已經(jīng)取證了數(shù)百個賬號,發(fā)起了數(shù)十起訴訟。
原因很簡單,現(xiàn)在的汽車市場競爭太激烈了,一款車能不能火,網(wǎng)上的輿論風向至關重要。
但有些人為了流量,或者背后可能有某些利益驅使,開始不走正道了。
有的用AI大量生成造謠內(nèi)容,有的組織水軍在評論區(qū)辱罵車主,還有的專門在新車發(fā)布前搞“通稿式”的黑料。
這些行為,不僅傷害了車企的品牌,也嚴重誤導了消費者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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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的來說,小米這次獲賠500萬,算是給那些靠“黑”吃飯的自媒體敲響了一記沉重的警鐘。
至于那個“李斌是幕后黑手”的瓜,基本可以判定是“張冠李戴”的烏龍了,這也恰恰印證了法院判決里說的,有些傳言,確實核查不足。
網(wǎng)絡不是法外之地,對于企業(yè)正常的批評和監(jiān)督,大門始終是敞開的;但對于那些為了流量故意編造、惡意貶損的行為,法律的重錘只會越來越重。
這500萬,買的不只是小米的名譽,也是給整個汽車輿論場上了一課,觀點可以有傾向,但事實必須有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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