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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研究》2026年第1期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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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研究》2026年第1期要目

【特稿】

1.中國式現代化與法治道路

徐顯明

【數字法治】

2.穩定幣立法國際新動向及其應對

肖京

3.穩定幣托管的法律構造

黃尹旭

4.“基于法律定性”還是“基于貨幣體系”:穩定幣治理框架的多層次建構

柯達

5.法律金融學視角下加密數字貨幣的風險監管系統構造

程雪軍

6.刑事涉案加密貨幣處置的現實困境及其紓解

李雪健

【立法數據】

7.賦予所有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十周年暨2025年度地方立法統計分析報告

閆然、馬海棋

【特稿】

1.中國式現代化與法治道路

作者:徐顯明(最高人民檢察院咨詢委員會、教育部高等學校法學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

內容提要:法治是人類的共同追求,一國的法治建設必須立足本國歷史與現實國情。近代以來,中國在探索現代化的道路上歷經諸多曲折,逐步實現從被動到主動、后發趕超的現代化進程。中國式現代化既體現世界各國現代化的共同特征,包括工業化、市場化、民主化、法治化、城市化與綠色化;又具有基于自身國情的鮮明中國特色,即超大規模人口的現代化、共同富裕道路、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相協調、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以及和平發展之路。中國式現代化必須依靠法治,法治不僅是其重要組成部分,更發揮了引領、鋪軌與保障作用。中國式現代化的法治道路,是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其最大特點是“自我構建式”,即立足中國實際,吸收各方養分,自主探索并構建符合中國國情和發展需求的法治體系。

關鍵詞:中國式現代化;法治道路;習近平法治思想

【數字法治】

2.穩定幣立法國際新動向及其應對

作者:肖京(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

內容提要:隨著美國、中國香港等國家和地區先后通過并實施相應法案對穩定幣進行專門規范,全球加密數字貨幣立法進入了新時代。穩定幣立法國際新動向具有較強的外溢效應,必須高度重視并深入分析穩定幣立法國際新動向的底層邏輯及其深遠影響,并在此基礎上提出可行的應對之策。從科技、金融、國際三個基本維度來看,推進穩定幣立法是法律對區塊鏈技術在金融領域運用的集中回應,是進一步推動金融創新、提高金融效率、維護金融安全與穩定的必然要求,是維護金融主權、爭奪金融話語權、搶占金融制高點的重要手段。穩定幣立法國際新動向不僅直接影響穩定幣的未來發展,還會對全球金融市場、全球金融體系、全球金融穩定與安全產生重大影響,并在一定程度上重構全球金融法治體系,影響深遠、意義重大。面對穩定幣立法國際新動向及其深遠影響,需要進一步加強對穩定幣及其立法相關問題的理論研究,進一步加快推進金融強國建設、推動金融高水平開放、推進人民幣國際化進程,進一步加快推進金融法治建設、完善金融領域相關法律法規、做好穩妥推進穩定幣相關立法的準備工作。

關鍵詞:穩定幣立法;國際新動向;底層邏輯;應對之策

3.穩定幣托管的法律構造

作者:黃尹旭(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穩定幣脫離監管導致金融固有風險放大與新生科技風險疊加,使其對托管制度存在天然需求。托管模式既是防范穩定幣風險、保障持有人權益的關鍵抓手,也是使穩定幣合規融入金融體系的重要路徑。然而,穩定幣與既有托管法治體系存在適配沖突,單一維度監管無法應對穩定幣技術風險。對此,應嵌入金融與科技雙維監管理念,在審慎監管、行為監管等傳統金融監管維度上增加科技監管維度,通過資質適配發揮托管制度實質功能,經由技術穿透以統一數據標準打通“數據孤島”,依托強化數據共享、核心規則與技術標準互認以完善跨境監管。在此雙維監管延伸下,穩定幣托管人義務適配應同步推進,其中準入資質需實現金融與技術能力的融合,忠實義務與勤勉義務應全面適配穩定幣托管的雙重屬性與多元風險。

關鍵詞:穩定幣托管;漸進式創新;數字資產;雙維監管;監管科技

4.“基于法律定性”還是“基于貨幣體系”:穩定幣治理框架的多層次建構

作者:柯達(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

內容提要:我國內地對穩定幣采取禁止式監管,但隨著境外穩定幣市場的快速發展,仍有必要探索構建適合我國國情的穩定幣治理框架。當前,我國監管或司法對穩定幣的法律定性尚不明確,將其比照支付備付金或投資基金亦無法解釋穩定幣為何具有獨特的經濟功能與運作基礎,因此,“基于法律定性”的治理框架難以應對穩定幣的風險挑戰。本文認為,應構建以法定貨幣為核心的、“基于貨幣體系”的多層次穩定幣治理框架。在該框架下,穩定幣位居兼具獨立計價單位和獨立基礎設施的“貨幣—證券”層級。該治理框架可直接滿足貨幣概念多元化的現實需求,確立穩定幣在不同場景下的貨幣效力,更能兼顧穩定幣治理的本土化。同時,該治理框架與現行立法與監管不存在根本沖突,更不會引發監管套利風險。在該框架下,其一,為防范穩定幣對數字人民幣的過度貨幣替代,應限定穩定幣的底層資產范圍,并限制穩定幣發行機構的數量和獨立計價單位的使用;其二,為促進穩定幣與其他私人支付手段的公平競爭,應推動穩定幣基礎設施與既存金融基礎設施之間、不同穩定幣之間的互聯互通;其三,為維護貨幣安全,應在統一貨幣體系內實現不同貨幣層級反洗錢規制的協調銜接。

關鍵詞:穩定幣;貨幣體系;數字人民幣;貨幣競爭;區塊鏈

5.法律金融學視角下加密數字貨幣的風險監管系統構造

作者:程雪軍(同濟大學法學院、經濟法治研究中心、上海市虹口區司法局)

內容提要:當下,加密數字貨幣在技術、金融與法律創新的背景下快速發展,但同時衍生了技術創新風險、金融監管套利風險與法律規制風險,形成了加密數字貨幣創新發展與風險監管的悖論。然而,各國對加密數字貨幣創新發展選擇了差異化的風險監管路徑,如何構建適配本土化加密數字貨幣創新發展的風險監管系統,成為當前重點問題。引入法律金融學理論進行審視,其“法系淵源”與“成本—收益”分析的雙重維度,能夠有效解析不同法域的制度生成邏輯,并精準回應“監管資源配置如何匹配金融創新”這一核心命題,具有極強的理論解釋力。基于此框架的比較研究表明:英美等普通法系國家側重判例引導與動態監管,旨在通過靈活機制來降低合規成本;德日等大陸法系國家則強調成文法治與多層監管,側重維護法律秩序的穩定性。兩者雖路徑迥異,但均致力于在激勵創新與防范風險間尋求平衡。鑒于此,我國應立足本土金融市場結構,構建適應性的風險監管系統:堅持依法監管原則以強化成文法治,堅持適度監管原則以優化金融監管,堅持創新監管原則以完善技術生態,最終實現金融安全與技術創新的動態平衡。

關鍵詞:加密數字貨幣;法律金融學理論;區塊鏈技術;風險監管系統;法系

6.刑事涉案加密貨幣處置的現實困境及其紓解

作者:李雪健(華東理工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作為一種去中心化的技術實踐,加密貨幣在存在形態方面同傳統財物存在顯著差異。在加密貨幣的財產屬性已被證成與承認的前提下,如何處置加密貨幣成為司法機關辦理涉加密貨幣案件的關鍵問題。當前,司法機關對加密貨幣的處置缺乏統一規范指引。盡管各地方在探索中已初步形成處置方案,但該方案仍存在諸多現實困境。刑事涉案加密貨幣處置的現實困境在強制處分方面表現為溯源手段無力應對再匿名技術、扣押手段強制力不足、保管手段無法滿足涉案財物管理基本要求,在先行處置啟動方面表現為權利人自愿性不足以及處置對象與時機選擇困難,在委托變現過程中表現為第三方機構資質審查標準泛化、處置信息不對稱、衍生金融與外匯風險等問題。為此,應當在既有加密貨幣監管政策下,以解釋論來肯認加密貨幣及第三方機構處置加密貨幣的正當性,通過涉案加密貨幣處置的技術升級與規則創新,保障與細化加密貨幣先行處置的啟動條件,構建第三方機構的審查與監督機制,以提升司法機關的處置和監管能力,最終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涉案加密貨幣處置制度體系。

關鍵詞:加密貨幣;涉案財物處置;網絡虛擬財產;第三方機構

【立法數據】

7.賦予所有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十周年暨2025年度地方立法統計分析報告

作者:閆然、馬海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憲法室,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

內容提要: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2025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及其常委會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圍繞黨和國家中心工作,緊密結合地方實際,制定地方性法規284件,修改449件,廢止133件。賦予所有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十年來,新制定地方性法規超過5000件。2025年地方立法工作,充分發揮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全面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實提高地方立法質量,通過地方立法與時俱進地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生態文明建設、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基層社會治理、發展文化事業等領域取得顯著成績。

關鍵詞:地方性法規;統計;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制度;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法規清理

《地方立法研究》經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批準創辦并公開發行,由中山大學主管,中山大學、廣東省立法研究所主辦,《地方立法研究》編輯部編輯,中山大學出版社出版。國內統一連續出版物號CN 44-1728/D,國際標準刊號ISSN 2096-2959,創刊于2016年12月4日,為雙月刊,逢單月15日發刊,辦刊關注地方立法的重大理論與現實問題,反映立法的理論研究成果和先進實踐經驗,旨在促進立法水平提升,服務法治國家建設。

責任編輯 | 郭晴晴

審核人員 | 張文碩 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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