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紙判決,未必能融化心底的霜;一次回訪,卻可喚回鄰里的春。在黔東的鄉間,一起因勞務準備而起的意外,讓七旬老人與苗圃場之間結起了薄冰。然而,司法的溫度不曾缺席,印江自治縣人民法院合水人民法庭以一次深入的回訪,讓理解復蘇,讓和睦重生。
糾紛源于一次口頭零工約定。年逾七旬的田某某在前往某苗圃場務工地點準備開工時,不慎滑倒摔傷。雙方就賠償問題協商未果,田某某訴至法院,而苗圃場以勞務尚未開始為由拒絕擔責。承辦法官意識到,此案關乎法律責任的厘清,更關乎基層鄰里關系的修復。若簡單判決,矛盾恐難真正化解。為此,法庭先行組織調解,但因分歧較大未能成功。為準確劃分責任,法官進行了實地勘察,結合現場環境、當事人陳述、證人證言及各項證據,最終依法判決:雙方存在事實勞務關系,田某某自身未盡安全注意義務承擔主要責任,苗圃場因未履行安全提示義務承擔20%的賠償責任。
![]()
判決后,雙方仍有心結。田某某一家認為賠償不足,苗圃場則抵觸履行。承辦法官深知“案結事了人和”的關鍵在于化解心結,遂將工作重點轉向判后回訪與聯動調解。法庭主動對接鎮村綜治中心,借助其熟悉民情、貼近群眾的優勢,共同研判糾紛癥結,形成化解合力。在綜治中心的協同下,法庭干警多次上門開展近距離溝通與深入交流釋法。面對田某某,法官與綜治工作人員悉心傾聽,共情其難處,詳細闡明法律依據,引導其理性看待判決;針對苗圃場,則明晰其法定義務與拒不履行的后果,并勸導其主動履約以維護鄉誼聲譽。一次次懇談,既講透法理,也顧全情誼,逐漸融化了堅冰。最終,苗圃場主動支付了賠償款,田某某表示接受并出具收條,雙方握手言和。一場糾紛,在“法庭+綜治中心”的聯動下圓滿化解。
此案是合水人民法庭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的一次生動寫照。下一步,法庭將繼續扎根基層,完善“前端調解、中端審理、后端回訪”機制,強化與綜治中心、村社、網格等基層力量的協同,通過實地勘察、聯動調解、判后回訪等方式,既解“法結”,更化“心結”,讓司法暖流滋養鄉村和諧。
主編|王 錢 責編|樊 淦
編輯|吳 丹 供稿|代方莉 任江濤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