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周末跟同學出去玩了一整天,晚上回家就找我報銷費用:吃兩頓飯125,玩劇本殺138.
我們的約定是:社交花費,家長報銷一半。我打算轉給他(125+138)? 2=131.5元。
但兒子說這樣算不對,因為以往周末一家人出去吃飯,也是家長買單,這回他跟同學出去吃飯,沒跟父母出去吃,也應該由父母買單餐費,所以我應該支付125+138?2=194元——這娃挺會做應用題的。。。
我把這事發(fā)了條朋友圈,引起很多討論。
究竟哪些花費需要孩子自己掏錢,哪些需要家長掏?
首先,要看孩子有沒有自己的“錢袋子”(零花錢和壓歲錢等等)。
如果孩子兜里沒錢,是光腳一族,自然沒法讓他們自己掏錢。
他們想要什么,都得家長掏錢。家長即時滿足吧,怕孩子變得消費無度;家長如果不滿足,又顯得有點兒“冷血”。
所以,總體而言,還是讓孩子有個自己的錢袋子比較好。
在我們的家長課堂里,有專門的“零花錢”專題課,一般建議小學階段,就可以給孩子零花錢了。
孩子自己的錢袋子什么時候用?
不同的家庭可以有不同的標準。
一般情況下,學習生活方面的“剛需”,應由家長支付。基本剛需之外的消費,可以讓孩子自己買單。
還有一部分消費,處在“剛需”和“非剛需”之間,就可以由家長孩子共同承擔,比如孩子的社交花費。
健康的社交,家長應該支持,所以家長可以出資。但社交消費沒有定數(shù),可以一天玩一千,也可以一天玩一百,這就需要“量入為出”。
不只是家長要量入為出,也要讓孩子從小學會量入為出。那么,讓孩子自己掏一部分錢,是很有必要的。
如果家長100%買單,孩子可能爆出個天價賬單;如果家長只定個消費上限,那么孩子每次都會花完上限。
因此,還是讓孩子自己出資一部分最科學。那樣孩子會學著權衡利弊,以及怎樣花錢更有性價比---這就是挺好的財商教育。
家長跟孩子各自出資多大比例,沒有定論。富裕慷慨的家長,可以出資大頭;手頭緊的家長,可以出資小部分。
一般普通家庭,就按五五分最省事。
如果孩子將來在大學談戀愛了,也可以采取類似準則。
父母出資,表達的是一種支持鼓勵的態(tài)度,出資越多,支持越強;
反之,如果父母對孩子的某種行為/消費,持反對態(tài)度,則完全可以不出資。
隨著孩子年齡越來越大,父母需要逐步揭開溫柔的面紗,讓孩子認識真實世界的運轉規(guī)則;
而孩子,也需要逐漸學會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掏錢買單,就是“負責”的一種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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