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流傳著在青樓女子中進行選美比賽的活動,并像科舉考試一樣評選出前三甲,授予狀元、榜眼、探花名號,謂之“花榜”。
1897年起,上海《游戲報》主筆李伯元首度將花榜評選公開化、商業化。1898年開始,他又將名列“花榜”的青樓女子照片隨報贈送,使報紙銷量大增,深受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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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春榜狀元”林絳雪。
這些照片展示了戊戌年(1898年)、庚子年(1900年)部分選美比賽前三甲的形象。她們基本上是那個年代青樓女子顏值的典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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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榜眼”李媛。
花榜評選的整個過程,均在《游戲報》上進行,大致可分三個步驟:征求薦函、選票統計和公布結果。
薦函即對應選青樓女子的推薦信,主要內容包括被舉薦者的姓名、住址,對其身材、容貌、品行和行為舉止的描述,以及推薦理由等。舉薦人可以是文人騷客,也可以是販夫走卒。所有薦函均在報紙發表。
誰能上榜,“悉憑薦書多寡為定,益復參以輿論,以昭平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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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夏榜狀元”小顧蘭蓀。
花榜里的“狀元”均有著精致的妝容,至于是不是數一數二的美女,大家根據自己的審美品位做判斷吧。但根據李伯元的標準,并非只看重容貌。他公布了三個評判標準:
一、尚品:不隨俗,不傲物;
二、征色:修短得中,秾纖合度;
三、角藝:通翰墨,善酬應,妙詼諧,曉音律,解詞曲,能飲酒。
由此可見,這一套標準要求極高,堪稱對一個青樓女子綜合素質的考察。即以才藝而論,有這些能耐的,必屬千里挑一、甚至萬里挑一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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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曲榜狀元”小林寶珠。
雖然花榜上榜者不能像真正的狀元那樣去做官,也沒什么獎品,但好處還是顯而易見的:她們此后在上海的名聲大為增加,身價隨之升高,恐怕前來尋花問柳的“大哥”要踏破門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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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麗娟(右)和“劫余花榜狀元”花蘭芳。
《游戲報》自1897年開辦花榜,直至1910年停刊,14年間從未間斷。李伯元的最初構想是每年開榜4次,但事實上并沒有那么頻繁,根據現有資料推測,每年至多兩次。此舉當時引發強烈反響,不僅在上海轟動一時,還被北京多家媒體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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