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顯示,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人壽”)山東省分公司新增一條被執行人信息,執行標的為23497元,案號為(2025)魯1403執2315號,立案時間為2025年10月31日,執行法院為德州市陵城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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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企查查提供的信息顯示,中國人壽山東省分公司今年以來已被立案執行達5次之多,被執行金額合計56.45萬元。其中,執行金額最大的一筆為45.29萬元,由聊城市陽谷縣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4日立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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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中國人壽山東省分公司曾因保險拒賠被法院立案執行。今年7月份,該公司被濟寧市汶上縣人民法院立案執行,案由就是因為一則保險拒賠事件,執行標的僅9309元。
據悉,該公司“國壽學生兒童定期壽險”的一名被保險人在某舞蹈學校學習舞蹈時意外受傷,住院治療期間花費住院費3.46萬元,但中國人壽山東省分公司僅賠付716.2元,被客戶訴上法院。法院判決被告中國人壽山東省分公司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向被保險人支付保險理賠款9283.8元,但該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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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今年7月份,中國人壽山東省分公司轄內3家分支機構被淄博金融監管分局查獲“發布誤導性信息”、“誘導保險代理人進行違背誠信義務的活動”、“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合計被處以罰款15萬元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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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中國人壽淄博市淄川區支公司時任副經理袁某因“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被淄博金融監管分局處以警告并罰款5萬元處罰。
中國人壽淄博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支公司個險銷售部時任經理周某因“發布誤導性信息”,被處以警告并罰款1萬元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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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壽淄博市博山區支公司培訓部時任經理張某和代理人孫某因“誘導保險代理人進行違背誠信義務的活動”,分別被處以警告并罰款0.5萬元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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