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錄取情況
工商管理專業(yè)是7人加試,全部及格,但是只錄取了5人,其中最高分是192分,最低是177分,還有個士兵計劃,另外2個未錄取的考生是候補考生;非全日是8個考生加試,全部加試及格,被錄取,其中最高分是185分,最低分是153分;體育學專業(yè)調劑是3個進入復試,其中1個加試考生,初試成績349分,加試及格,成功錄取;法律非法學是1個考生加試,初試成績是329分,加試及格,復試完排名第三被錄取;公共管理是1個考生加試,初試成績是166分,加試及格,復試完排名第6,被錄取;調劑考生,也是2個加試,初試成績分別為174和167分;非全日制是1個考生,初試成績201分,加試及格,復試第16,被錄取;調劑也是1個考生加試,初試成績180分,加試及格,復試完排名第2,被錄取;交通運輸一志愿是1個考生加試,初試成績269分,復試完排名是第26名,被錄取;社會工作全日制是1個考生加試,初試成績277分,士兵計劃名額,顯示候補;非全是1個考生加試,初試成績是337分,
專業(yè)
加試人數(shù)
錄取人數(shù)
工商管理
7
5
工商管理非全
8
8
體育學調劑
1
1
法律非法學
1
1
公共管理
1
1
公共管理非全
1
1
公共管理非全調劑
1
1
公共管理調劑
2
2
交通運輸
1
1
社會工作
1
0
社會工作非全
1
1
二、學校介紹
華東交通大學是一所以交通為特色、軌道為核心、多學科協(xié)調發(fā)展的教學研究型大學,國鐵集團與江西省人民政府、國家鐵路局與江西省人民政府“雙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高校,博士學位授權單位。
華東交通大學研究生教育肇始于1985年,1993年獲批碩士學位授予權,2013年獲批博士學位授予權。涵蓋工、經(jīng)、管、文、理、法、教育、藝術等8個學科門類,擁有工程學、材料科學、計算機科學等3個ESI全球前1%學科,4個一級學科博士點,1個專業(yè)學位博士點,3個江西省一流學科,4個博士后流動(工作)站,21個一級學科碩士點,21個專業(yè)學位碩士點,4個江西省學科聯(lián)盟牽頭學科,是碩士研究生推免工作單位。
學校共有研究生導師62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導師127人;在校研究生5558人,其中,博士研究生249人,碩士研究生530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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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華東交通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pdf
附件2:初試科目考試大綱.zip
三、復試相關信息
復試的基本內容應主要包含以下幾個方面: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huán)節(jié)。考核要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可對照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考核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工作學習態(tài)度等方面。
2.外國語聽力與口語水平。主要以考查考生理解真實性英語語言表達為宗旨,給出不同主題由考生圍繞所選主題自由發(fā)揮,并回答考官提問。測試內容選自日常對話、電話錄音、廣播新聞、簡短講座等,包括聽力與口語內容。
3.專業(yè)素質和能力。主要考查內容包括: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xiàn)、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創(chuàng)新精神和能力、專業(yè)興趣和素養(yǎng)等。
4.綜合素質及能力。主要考查內容包括:本學科(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xiàn)等方面的情況;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xié)作性和身心健康情況;人文素養(yǎng);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5.相關同等學力及其他人員加試。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須加試至少2門課程(單科滿分為100分)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成績不合格者(成績未達到60分)不予錄取,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考和網(wǎng)絡教育考生,我校不須加試。
6.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報考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考生須進行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政治理論著重考察考生運用馬克思主義理論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考核形式根據(jù)實際情況可為面試口答、筆試等),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7.體檢。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以及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教學廳〔2010〕2號)的通知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體檢在考生擬錄取后進行,由我校醫(yī)院組織開展,具體時間安排由各招生單位負責通知。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統(tǒng)一體檢或者采用網(wǎng)絡遠程復試的考生,須經(jīng)各招生單位認可,自行去二甲以上醫(yī)院體檢,體檢報告于擬錄取后一周內郵寄到擬錄取的招生單位。體檢結論由校醫(yī)院確定,體檢異議由校醫(yī)院負責解釋。無故不參加體檢和體檢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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