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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8日,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了《關于內蒙古恒鈺建筑安裝有限責任公司的事故通報》。
11月14日,嘎魯圖百福園建設項目“8·24”高處墜落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報告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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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4日18時19分左右,烏審旗嘎魯圖鎮百福園小區建設項目12號樓13層安裝窗戶作業時發生一起工人高墜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38萬元。經調查認定,烏審旗嘎魯圖百福園小區建設項目“8·24”高處墜落事故是一起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項目建設單位:內蒙古同創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施工單位:內蒙古恒鈺建筑安裝有限責任公司,監理單位:內蒙古正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8月24日下午百福園小區12號樓正在安裝窗戶,約18時20分左右,作業人員張某站在12號樓13層中單元西戶臥室飄窗挑板上安裝窗戶時,飄窗下層挑板在安裝窗戶過程中斷裂,窗戶與安裝人員張某墜落至一層室外沙堆上,現場工人張某甲聽到響聲發現墜落后,立即叫來隔壁工友張某乙,張某乙于18時24分撥打120和110,120于18時35分到達現場后確認死亡。警察到達后警戒維護現場,開展現場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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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現場勘驗、調查詢問、公安部門鑒定等情況分析,推定本起事故直接原因是:施工單位對飄窗挑板施工時未按照設計變更進行鋼筋配置施工,窗戶安裝人員未按照高處作業操作規程系掛安全帶,管理存在重大漏洞。造成張某在窗戶安裝過程中,從12號樓13層墜落至室外地面死亡。
內蒙古同創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作為該項目的建設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安全生產管理體制不健全,沒有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進行有效的監督管理,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建議由烏審旗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一百一十六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對其合并處以伍拾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內蒙古恒鈺建筑安裝有限責任公司。作為該項目的施工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未組織人員對飄窗挑板施工進行有效監督和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有效的檢查,未能及時發現作業人員高風險行為,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建議由烏審旗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一百一十四條、一百一十六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四條,對其合并處以柒拾柒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內蒙古正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為該項目的監理單位,未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巡檢力度,督促施工單位落實質量安全責任和防護措施不力,對施工人員違章作業的現象未采取有效的監理措施。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管理責任。建議由烏審旗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一百一十六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七條,對其處以捌拾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來源:建易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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