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看到去年我國西南地區因為降水比往常年少而導致水力發電不足,從而進一步導致西南地區的許多地方夏季出現缺電現象時,我就一直很不解。
因為我們都知道,水電、風電、光伏發電都是具有季節性的,容易受到天氣和氣候的影響,導致某些時段,比如降水相對較少的干旱年份,水電的發電量就會嚴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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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國絕大多數地區的電力供應都不是依靠單一的一種類型,因為火電是一種穩定的,持續性相對較強的電力類型,所以很多地區如果是以新能源為主力電源的,往往會用火電來兜底,以應對容易出現的電力短缺。
為什么去年的四川和云南沒有這樣做呢?這里是有很明顯的現實原因的,下面聽我一一道來。
其實很久以來,火電都是四川省和云南省的第二大電源,火電確實也能夠起到調節水電出力不夠不均的重擔。
但是在2020年之前,因為當地的水力資源實在太豐富,所以火電的發電量被水電大大擠壓了,因為水力發電成本相對較低,火力發電還得買煤,我國煤炭資源的空間分布特征又是南少北多,火力發電還得遠距離從北方大量運輸煤炭到南方,這樣發電的成本就更高了。
所以不是實在不行,當地是盡量減少火力發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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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火電廠發電了,在正常年份,不缺電的時候,因為火電的成本比水電要高得多,就會導致火電廠的利潤空間非常低,甚至會賠本,所以四川和云南的火電廠大多經營困難,甚至入不敷出。
比如,云南的宣威電廠就是這樣無奈宣布破產清算的。
所以隨著云南和四川的水電開發規模不斷擴大,本來能夠起到兜底作用的火電的規模不但沒有提升,反而還不斷下降,最終供電體系結構完全失衡。
出于用電成本考慮,本來這樣的狀況很難被改變。
但是去年大范圍長時間缺電現象提出了明顯的警示信號,有效推動了兩省的燃煤市場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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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云南省就準備建立煤電電能量市場,在這個市場上允許煤電的電價在基準價的基礎上上下浮動兩成,如果用電成本高了,則按照各類電源和用戶的不同需求有機地分攤調節用電成本。
為了有效推動煤電市場化的改革,建立容量市場,云南省準備重新建設5個火電廠,總體能量為480萬千瓦煤。
其中紅河電廠已經開工,華潤昭通電廠也已經準備開工,剩下的3個電廠也正在加快準備和推進過程中。
顯而易見地,煤電以及以其他的化石能源為燃料的基本上不受極端天氣影響發電廠的大量建立,是能夠在將來依舊可能出現的缺電現象中起到重要作用的。
但是火電廠的建設周期至少是兩年左右,“遠火”能夠解決“近渴”嗎?
祈禱最近兩年不會再出現像去年那樣的旱年吧,衷心祈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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