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4日,一個叫陳森(Chan Thao Phoumy)的62歲法籍毒梟在羈押長達16年后,被執行了死刑,法國外交部表示“我們剛剛得知,法國公民陳森在中國廣州被執行了死刑,對此,我們表示非常的震驚”,這種表態其實恰恰說明中國在對待制毒販毒問題上的零容忍,對不同國籍被告人一視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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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隨著陳森的伏法,這起跨越二十余年的特大毒品案終于落下帷幕,但陳森的故事卻充滿了投機與毀滅。此人于1963年生于廣州,早年通過各種渠道輾轉老撾并最終加入法國籍,在當時的背景下,這本護照被視為通往“特殊待遇”的船票,不過陳森并沒有正常使用這張特殊的船票。
自1999年起,他與另外兩名同伙在廣東、河南等地租用廢棄工廠和魚塘邊隱蔽房屋,采用化學合成的方式瘋狂制造冰毒。該團伙平時做事非常小心,為了躲避偵查,根本不讓外人靠近,一有風吹草動,便立馬更換地點,并形成了完整的制、運、銷鏈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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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查,在1999年到2003年中,該團伙的制造的冰毒多達數噸,然后采取夾藏方式分數次運往廣州番禺專門購買的別墅內存放并派專人看管登記,陳森和兩名同伙等人各自聯系買家進行交易,所得利潤三人按比例分配。當在外表光鮮的別墅里發現數量巨大的毒品時,人們震驚之余也感嘆陳森等人的實在太猖獗,如此多的冰毒會毀滅多少家庭更是不敢想象。
陳森其實早在2005年就因另外一起毒品案落網,并在2007年被判無期徒刑,如果不出“意外”或許將在牢里渡過漫長的時光,說不定經改造后還可以重新呼吸自由的空氣,可他在1999年至2003年間涉及的該起特大漏罪被發現了,2010年此人數罪并罰被判處死刑,到如今被執行死刑,羈押時間長達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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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長達十余年的羈押與上訴過程中,其同伙出大價錢試圖將陳森“撈出來”,辯護團隊對司法程序也提出過異議,法國政府也從未放棄過“營救”,多次以“人道主義”為由提出赦免請求,甚至試圖通過外交施壓來阻止死刑的執行。
事實證明,陳森及同伙們的努力都是白費,在對毒品犯罪絕不容忍的中國,一旦觸碰了這條紅線,必將受到嚴厲懲處,任何人都無例外,更與陳森是何國籍沒有關系,更何況此人涉及的毒品數量實在太巨大了,并且“打擊毒品犯罪是各國共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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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62歲的陳森在廣州被執行了死刑,法國外交部發表聲明表示“震驚”與“遺憾”,但震驚和遺憾或許只是一種可有可無的表態,因為在中國的領土上,法律紅線不容觸碰,國籍從來都不是“免死金牌”,過往的類似案例也早已說明了問題,只要敢在中國的土地上制毒販毒,等來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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