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房子不值錢,兄弟姐妹之間為了幾間破房打架的事兒幾乎是不曾有的,
然而現在一套房子動不動幾百萬,因為房子繼承鬧得家里雞飛狗跳、甚至對簿公堂的例子,那是越來越多。
為了避免家人反目,也為防止自己辛苦買的房子“便宜了外人”,很多父母都開始琢磨:怎么把房子順順當當、最劃算地留給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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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啥說自家房子會落入外人之手呢?
您還別不信,這不是搶,是合法繼承。
因為按咱們國家的《繼承法》相關規定,老人沒立遺囑的話,房子就可能被意想不到的人分走。
法律規定:老人去世后,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順序繼承人,這些人都有繼承的份。如果這些人都沒了,才輪到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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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繼承下,問題就出現了,比如:
隔壁老王,比自己爹媽走得早。他名下有一套300萬的房子,還有一個親兒子。老王沒立遺囑就走了。按法律,老王的父親(孩子爺爺)和老王的兒子,都有繼承權。
結果呢?
300萬的房子,兒子拿150萬,爺爺拿150萬。
于是乎,很多老人覺得“立遺囑”不吉利,就想著生前直接把房子過戶給子女,省的以后被別人分了房子去。
那到底哪種過戶方式最劃算?咱們來看最常見的三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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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繼承過戶(老人去世后辦)
這種過戶方式好處是:花錢少,一般只交公證費、登記費,沒有大額稅費。
缺點是:
①房子不一定全歸你子女:就像上面老王的例子,不立遺囑,孩子可能只能拿到一半。
尤其是后續如果爺爺也沒立遺囑就去世了,那爺爺那50%的份額,老王的弟弟(也就是孩子的叔叔)也能來分。最后孩子只能拿到75%,叔叔拿到25%。
②以后想賣房,稅很高:按照現行的規定,如果子女繼承房子后,將來想把房子賣掉,就要交20%的個人所得稅。
除非這套房子是“滿五唯一”(滿5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才能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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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贈與過戶(老人活著時辦,直接“送”)
這種過戶方式聽起來省心,直接送給子女,實際上也有缺點:
①當場交不少錢:贈與過戶時,要交3%的契稅、1%的公證費,雙方還要各交0.05%的印花稅。一套200萬的房子,算下來要交8萬2千塊。
②以后賣房同樣要交20%的稅:同繼承過戶一樣,通過贈與的方式將房子過戶給子女,將來子女賣房,除非符合“滿五唯一”,否則一樣要交20%的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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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買賣過戶(老人活著時辦,假裝“賣”給子女)
這種過戶方式,別看名字叫“買賣”,很多時候反而最省錢。
做法很簡單,就是:父母把房子像正常二手房一樣,賣給子女。稅費也是按正常買賣算的。
比如房子90-144平米,滿五年了,總價200萬。子女只需要交1%-3%的契稅(具體看房子面積和子女名下有幾套房)。沒有其他雜七雜八的費用。
更重要的是,這種方式將來子女要賣房,就不用擔心未來賣房那20%的稅。
但是也有一些缺點:如果房子沒滿兩年,或者不是普通住宅,買賣過戶時的交易稅費就會高一些。但大多數普通家庭的老房子,用買賣方式都很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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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末結語:
目前,父母將房子過戶給子女,總共有三種方式,即買賣、贈與、繼承。
其中,最省錢、最省事的方式是:生前買賣過戶。稅費明確,未來子女賣房也沒有20%的麻煩。
繼承過戶:雖然當時花錢少,但不立遺囑容易鬧糾紛,而且子女將來賣房可能被收20%的稅。
贈與過戶:最不推薦。交錢多,未來賣房還有隱患。
所以,如果想把房子穩穩當當給子女,直接去房管局辦“買賣”手續,這種方式最透明、最劃算。如果一定要選繼承,千萬提前立好遺囑,避免親人對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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