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元買的少兒意外險,身故保額20萬。他用5個月的時間策劃了一場“意外”,親手將4歲的女兒按進冰冷的江水,然后跪在遺體旁假意施救。案發前他曾在微信群說:“孩子出事反而欣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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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晚,一切“正常”
2025年11月28日晚,武漢的陳女士最后一次視頻通話里,丈夫姚某某“在外送外賣”,4歲的女兒小琳“留在了爺爺奶奶家”,畫面看起來一切正常。
姚某某掛了視頻,悄悄帶女兒下樓,為防止孩子哭鬧暴露行蹤,還在她嘴里塞了一塊餅干,隨后登上預約的商務車,連夜奔赴約180公里外的武漢市漢陽區長江邊。
凌晨1點,長江邊的殺戮
29日凌晨0點40分,姚某某帶著女兒抵達武漢漢陽江灘。
他先在江邊一處小橋旁停下,假裝要給孩子拍照,試圖在那里動手。因為擔心被監控拍到,轉而尋找一處樹木茂密、極為隱蔽的淺灘區域。
凌晨1時許,4歲的女兒被按入水中。姚某某為了避免留下外傷被法醫鑒定為他殺,刻意控制按壓時間和力度,致孩子大量嗆水后陷入昏迷。隨后,他將身穿羽絨服、已濕透的女兒推入離岸3米遠的江心。
孩子在冰冷的江水中掙扎時,姚某某沿著江邊一路跟隨、冷眼旁觀。直到確認女兒徹底停止掙扎、毫無生命跡象,他才拿出手機報警,編造女兒意外落水的謊言。遺體被打撈上岸后,他跪在地上對著女兒遺體做心肺復蘇,表情悲痛欲絕,試圖將蓄意謀殺偽裝成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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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的疑點:深夜、江邊、年幼孩子
現場諸多細節引起了警方的高度懷疑——深夜、偏遠江邊、年幼孩子“意外落水”且沒有任何目擊者,種種疑點無法自圓其說。
經審訊攻堅,姚某某最終如實供述了蓄意殺害女兒的全部犯罪事實。案發當天,姚某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武漢漢陽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現羈押于漢陽區看守所。
60元的保單,5個月的預謀
在作案動機的調查中,一份投保記錄浮出水面。2025年6月28日,姚某某花費60元通過支付寶為女兒購買了一份“小頑童”少兒意外險,身故保額20萬元。他在警方訊問中承認,自己就是抱著殺女騙保的目的作案。
為了這個目的,他預謀了整整5個月。
女兒小瑤的母親陳女士還揭露了更多令人毛骨悚然的細節。女兒患有輕微的白化病,“姚某某對女兒這個病很反感,多次表現出厭惡的情緒”,曾多次在微信群發表“孩子出事反而欣喜”“消滅廢物”等言論。
陳女士痛斥,女兒只是輕微白化病,僅膚色偏白、頭發金黃、視力偏弱,根本無需吃藥、無需特殊治療,正常在幼兒園上學,“活潑聰明、乖巧可愛”,家庭幾乎沒有任何醫療負擔。姚某某所謂的“孩子是瑕疵品”“生活壓力大”等借口,完全是推卸責任的說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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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鑒定之爭:是精神病還是精心策劃?
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后,姚某某家屬突然提出其作案時精神狀態異常,申請啟動司法精神病鑒定。
陳女士對此強烈不認同。她指出,姚某某從預謀、投保、選擇異地作案、挑選隱蔽地點、控制施暴痕跡、偽裝現場到冷靜報警,每一步都邏輯清晰,完全具備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有法律人士分析,故意殺人罪的法定刑是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中姚某某的行為完全符合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客觀方面實施了將女兒按入江水致其死亡的行為,主觀方面具有剝奪他人生命的直接故意。
此外,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條,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騙取保險金的,構成保險詐騙罪。若姚某某在殺人后實際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將同時觸犯故意殺人罪和保險詐騙罪,應數罪并罰。從目前信息來看,姚某某尚未進入申請理賠階段即被抓獲,因此公安機關以故意殺人罪先行立案偵查是準確的法律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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