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十五五規劃綱要,全文公布。在全文當中明確指出了,未來要健全待遇調整和確定機制,逐步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待遇,退休人員養老金向較低人群傾斜。有很多人就聯想到了,在養老金具體調整的過程中如何向較低人群傾斜呢?那么實際上這個問題有些人提出一個想法就是直接取消掛鉤調整,這樣的做法似乎是有利于低收入群體,同時也限制了高收入群體的調整待遇,但是這樣的做法,究竟可行還是不可行呢?
從理論上來講,似乎是比較可行的,因為如果說取消了掛鉤調整,那么對于那些工齡較長且養老金偏高的個人就不再會有一個更高的增長,而且完全取消工齡掛鉤調整也好,還是養老金掛鉤調整也好,對于任何一個人群來說都是公平合理的,因為我們低收入群體,也取消了掛鉤調整高收入群體,也取消了掛鉤調整似乎是沒有任何的不下蛋的地方。但現實情況我們還應該考慮以下這幾個方面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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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21年里,三結合的調整方式都是比較的成熟了
因為職工養老金的調整,它并不是說今年剛剛開始調整,而是從2005年起一直持續到2025年,已經實現了21年連續增長這樣的一個態勢,這是一個什么概念呢?也就是說在過去21年里三結合的調整方式相對來說都是非常成熟的,因為通過這樣的方式,它既兼顧了公平性,又兼顧了激勵性,同時也能夠體現出向低收入群體傾斜的靈活性,可以說這樣的一個調整方式相對來說還是比較的客觀合理和公平。
但我們可以試想一下,假設盲目的取消的掛鉤調整,從表面來看,對于低收入群體來講肯定是有好處的,但是你們有沒有想過對于高收入群體來講,它就是一種不公平的體現,所產生的影響和后果是不言而喻的,因為如果說我們今后不能夠再享受到一個更高的掛鉤調整,那么造成的影響是大部分人,可能就不愿意按照更高的標準去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所以會形成這樣的一個弊端,同時也是對于高收入群體來講是一種不公平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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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盲目的取消掛鉤調整是不可行的
雖然在十五五的規劃綱要當中指出了,要更多的向較低人群傾斜,但實際上這里面有很多的方式方法是可以來進行優化的,比如說適當的降低掛鉤調整的比重,而提高定額調整和傾斜調整的比重,完全是可行的。另外一個方面,如果完全取消掛鉤調整,那么對于高收入群體來講,就會有很大的一個打擊。會造成的結果是很多人就不愿意按照更高的標準,來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所以養老保險也失去了相應的激勵性。
從這些方面來看,完全取消是不可行的,而且在過去21年里都是一個相對比較成熟的調整方案,所以我認為適當的優化相應的比重是完全沒有問題的,提高定額調整的比重。降低掛鉤調整的比重降低傾斜調整的比重都是完全可行的。但需要指出的是截止到目前為止,人社部門還沒有公布具體的調整比例,還沒有公布具體的調整通知,所以我們不能夠妄下定論,一切還是要等待人社部的消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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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
作為退休人員來講,如果2026年迎來養老金的調整,那么我認為可能會有新的變化,但是這個新的變化,并不意味著會直接取消掛鉤調整。而是在三結合調整方式上,會優化相應的激勵措施,比如說提高定額調整的比重,降低掛鉤調整的比重,都是未嘗不可的,因為這樣的方式它沒有直接取消,對于高收入群體來講。也不會造成太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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