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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關乎人民健康。2026年3月12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這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巨著,與公眾健康有何關聯,又將如何增進公眾健康?請看今日法治熱點話題——
生態環境法典是繼民法典之后,我國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作為生態環境領域的基礎性、綜合性法律,生態環境法典的頒布標志著我國生態環境保護邁入更加系統集成、更加協同高效、更加規范統一的新階段。對于衛生健康領域而言,這部法典不僅是全面推進生態環境治理的專項法律,更是增進公眾健康、推動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建設健康中國的法治基石。
立足健康全局
認識法典實施之“重”
生態環境安全與人民健康,本就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臨床實踐早已反復證明,許多疾病并非只與個體基礎條件、生活方式有關,也與危險環境暴露密切相關。例如,大氣污染會增加呼吸系統疾病、心腦血管疾病患病風險,飲用水污染、土壤污染會影響長期健康結局,噪聲、光照、化學物質等生態環境因素會對生理健康、心理健康產生持續影響。生態環境法典頒布的意義并不局限于生態環境治理本身,也與增進公眾健康緊密相連。
法典強化了一種思維——保護生態環境也是保護公眾健康。過去,社會更多地將生態環境治理理解為污染防治、生態保護和修復、排放控制等。在法典實施之后,生態環境治理將更加鮮明地體現“健康優先”的發展理念,更加注重把健康促進納入系統的治理框架之中。
法典強化了一種導向——健康促進必須關口前移。事實上,很多健康問題并非突然出現,而是在長期危險環境暴露中累積所致。法典把污染防治、生態保護、綠色低碳發展等內容統籌起來,將加快推動健康促進從末端處置向前端治理延伸、臨床診療從治已病向防未病躍遷。
法典強化了一種理念——生態環境治理和健康公平息息相關。過去,生態環境風險并非均衡分布于各地,一些地區、一些人群更容易受到不利影響。隨著法典的落地實施,生態環境治理標準將更統一、責任鏈條將更清晰、區域協同將更有力,更多的群眾將平等享有安全生態環境、健康生活條件,這正是健康公平的重要體現。
著眼公眾需求
理解健康權益之“要”
生態環境法典對公眾健康的影響,歸根到底還是要落到公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健康權益之上。
從公眾感受來看,法典有助于提升公眾健康獲得感。生態環境治理水平的提升,最直觀的表現就是空氣更清新、飲水更放心、環境更安靜、生產更規范、污染更可控等。這些看似是生態環境問題,實則都與公眾健康獲得感深度關聯。法典通過法治方式把相關制度固定下來,可以讓生態環境治理成果更加持續、更加穩定,也可以讓公眾健康受益更加可感、更加可及。
從健康治理來看,法典有助于推動形成更完整的公眾健康保護鏈條。過去,社會對健康促進的關注更多聚焦于臨床診療環節,而對生態環境這一上游因素認識不足。法典作出提醒:健康治理不能只盯住醫療機構的臨床診療行為,也要重視影響健康的生態環境因素的前端治理,最終實現生態環境保護與健康促進協同發展的治理格局。
從權益保障來看,法典有助于增強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生態環境治理從來不是少數部門的“內部事務”,而應是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治理過程。隨著法典規定的生態環境信息公開、風險預警、社會監督等機制的進一步完善,公眾對生態環境風險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將得到更好保障。這既有利于提升治理透明度,也有利于形成全民共建共享的健康促進環境。
聚焦院內治理
把握醫療機構之“變”
不少人認為,生態環境法典主要規范的對象為工業企業,與醫療機構關系不大。事實上,醫療機構既是健康服務的提供者,也是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責任主體。醫療機構運行涉及醫療污水處理、醫療廢物管理、實驗室危險物品管理、廢棄物處置、輻射安全等多個方面,任何一個環節出現漏洞,都可能引發環境污染風險和公共安全問題。法典的實施,將深刻影響醫療機構的發展和治理進程。
法典的實施,將進一步壓實醫療機構生態環境保護的主體責任。未來,醫療污水是否達標排放,醫療廢物是否分類收集、規范貯存、合規轉運和處置,實驗室危險物品是否全過程有效管理,放射診療設備是否安全運行……這些都不再只是醫療機構后勤管理的技術事項,而應納入依法治院的重要內容。
法典的實施,將進一步推動醫療機構發展理念的轉變。法典將綠色低碳發展列為單獨一編,釋放出十分明確的信號:未來,醫療機構特別是公立醫院的高質量發展,不僅要看醫療質量、運營效率、患者滿意度,也要看綠色管理能力、環境合規能力、風險防控能力;不僅要追求技術提升、規模擴張、服務優化,也要重視運行安全、資源配置效率、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
法典的實施,將進一步推動醫療機構治理模式的轉型。從長遠看,法典提出的相關要求并非單純地增加醫療機構負擔,而是要推動醫療機構治理體系更加現代、更加規范。可以預想,誰能更早地把相關要求轉化為內部制度、管理流程、日常能力,誰就更有可能在新一輪高質量發展中贏得主動。
突出關鍵環節
抓好行業落實之“實”
生態環境法典的頒布只是起點,真正的考驗在于落實。對于衛生健康行業來說,落實關鍵不僅在于“知道”,更在于“做到”。
要把法典精神融入健康中國建設。衛生健康行業理解法典精神,不能停留于“責任增加了”的層面,而要看到更深層次的健康治理價值。法典將推動“大衛生、大健康”理念的進一步落地,助力實現從疾病治療向全生命周期健康維護、從單一機構管理向系統治理、從末端應對向前端預防的進階。這種變化,正是健康中國建設所需要的。這提示衛生健康行業:增進公眾健康,不能只依賴疾病發生后的臨床診療,也要更加重視生態環境因素的改善;不能只關注醫療服務的供給,也要更加重視健康風險的源頭治理;不能只依靠單個部門的發力,也要依托更高水平的跨部門協同機制。
要把法典要義嵌入行業治理。生態環境保護并不是衛生健康行業的“額外任務”,而是衛生健康行業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衛生健康部門、醫療機構應以法典實施為契機,進一步深化綠色環境建設、綠色采購、節能改造、低碳運行、資源循環利用等工作,把綠色低碳發展理念轉化為行業運行質效提升的現實成果。
要把法典規定落到具體場景。法典落實不能止步于理解,必須轉化為具體的管理動作。哪些環節風險高,哪些問題公眾關注多,哪些領域容易出現薄弱點,就應把力量更多地投向哪里。醫療機構應對照法典要求,聚焦醫療污水處理、醫療廢物管理、實驗室危險物品管理、廢棄物處置、輻射安全等重點事項,梳理相關職責、制度、流程,形成責任明確、銜接順暢、閉環運行的工作機制,加快步入規范化、制度化管理軌道。
良法善治,方能行穩致遠。生態環境法典的實施,開啟的不只是生態環境保護“法典化”的新階段,也是在更高水平上增進公眾健康的新起點。隨著法典的落地見效,其制度價值必將不斷釋放,持續轉化為建設健康中國的堅實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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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農工黨廈門市委員會主委、廈門大學附屬心血管病醫院院長 王焱
編輯:寧艷陽 于洋
校對:馬楊
審核:秦明睿 徐秉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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