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籍彭東生在廣東南雄市界址鎮的180平方米土地,14年來被夾在“文化廣場”與“商業街”之間,如今卻成了無人問津的“夾心地帶”。
2007年,界址鎮政府與開發商簽訂《南雄市界址鎮大坊邊貿城開發建設合同》,第三條第9項四款白紙黑字寫著:“歡迎外省人購地建房,免費辦理入戶手續。”彭東生據此購得G28、G29地塊,選址在《規劃圖》標注的“商業街與文體廣場中間,文化大道相隔”的黃金位置。
可鎮政府卻悄然改了規劃:將原12000平米文化廣場縮小近半至6000平米,向東偏移35米,增設7個商鋪。彭東生的地塊被生生“夾”在新增鋪位與廣場之間,商業價值歸零。
鐵證如山,卻成“無證可依”
《大坊邊貿城開發圖》由南雄市城建局制圖、廣東省建設廳監制,原圖清晰標注彭東生地塊毗鄰廣場;
庭審筆錄中,鎮政府代理人親口承認:“規劃調整過,廣場向東移了35米”,卻堅稱“不違規”;
彭東生持有2017年《廣東省鄉(鎮)村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粵2017地字第060號),卻因規劃篡改,從“黃金拐角”淪為“夾心地帶”。
更荒誕的是:
邊貿城開發數百畝,無縣級以上政府批文——彭東生向自然資源局、發改委等申請信息公開,均回復“未制作或獲取相關征地信息”;
規劃篡改未公告、無賠償——鎮政府以“節約土地”為由單方操作,卻對商業貶損、通風采光受損等損失拒賠;
14年維權,法院以“重復起訴”駁回——庭審筆錄80%對彭東生有利,判決卻“背道而馳”,把“合法主體”說成“無權主張”。
“合同寫‘歡迎外省人’,我按圖購地,政府卻說‘你不是村民’。”
“他們改了規劃,卻連公告都不發,現在要我‘認栽’?”
當政府能隨意改一張圖,卻拒絕用一張紙說明理由——鄉村振興的口號下,普通人連“合法”都成了奢侈品。
土地的溫度,不該被“程序正義”凍僵;權益的尊嚴,不該被“無批文”掩埋。
轉發,讓“違規規劃”不再沉默
評論區等你發聲:
“合同寫‘歡迎外省人’,為何維權時成了‘外人’?”
“改規劃不公告,算不算‘暗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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