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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馥李/文
近期,國家文物局發布消息,將全面開展國有館藏文物盤庫清點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計劃用一年時間組織全國國有博物館逐件清點館藏文物,全面核實賬物相符情況,并推動形成常態化、規范化的盤庫機制。
作為博物院,“藏品是立館之本”已成為行業共識。隨著文物資源的活化利用日益頻繁,國有博物館藏品來源有考古發掘、社會征集、接受捐贈、移交調撥等多種方式,這就要求對藏品進行定期、精準的清點,在摸清家底的同時,實施精準有效的管理。
一些文博專家指出,由于機構撤并、保管條件限制、早期管理粗放等原因,部分博物館確實存在“賬物不符”的歷史遺留問題。國家文物局此次明確提出“逐件清點、全面核實”,正是針對這些歷史遺留問題而有的放矢。
公眾很難不想起2025年引起軒然大波的南京博物院(下稱“南博”)事件:1959年,龐增和將《江南春》圖卷等137件畫作捐贈給南博。20世紀90年代,曾任常務副院長的徐湖平違規簽批,江蘇省原文化廳未按規定嚴格審核、違規批復同意,將《江南春》圖卷等書畫違規調撥原省文物總店銷售并導致多數流失。經龐家后人堅持不懈地反映和媒體曝光,才將南京博物院的管理黑洞公之于眾。
公眾常常將珍貴文物比喻為“國家寶藏”,博物館中的文物,是人類藝術創造力的結晶,其所有權屬于國家,最終屬于全體人民。既是“國家寶藏”,就不能是一筆糊涂賬,文物的征集、保護、研究經費多來源于公共財政,公眾有權知曉館藏文物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稱、年代、類別、保存狀況等。但現實中,不少博物館的館藏信息僅停留在內部檔案層面,公眾難以獲取,導致“館藏豐富卻鮮為人知”的尷尬局面。
在南博事件中,還凸顯了另一個問題,捐贈人龐增和的后人,理應有權知曉捐贈藏品的去向、保管狀況與處置情況,但在長達數十年的交涉中,這項權利一直被漠視。南京博物院在改變捐贈畫作用途后,長期未告知捐贈方,致使雙方對簿公堂。這樣的做法,同樣引發了公眾對國有博物院的信任危機,也不符合慈善捐贈的誠信原則。
近些年,中國的文物保管不善的事件時有發生。根據中國被盜(丟失)文物信息發布平臺數據,2025年,中國共發布52件套被盜或丟失文物信息。其中,貴州省博物館被曝在老館向新館搬遷過程中丟失文物。
回溯這些事件可知,確保博物館文物的安全保管,完善社會捐贈的管理,首先需要有一本清楚、細致的藏品底賬,而這本底賬,公眾應享知情權,捐贈人更應有知悉藏品具體去向的權利。
2025年12月召開的全國博物館工作會議強調,要把藏品管理始終放在博物館工作的首要位置。此后,國家文物局印發了文件,督促各級博物館加強藏品管理,規范藏品定級、登賬、建檔和出入庫等操作流程,切實承擔捐贈藏品保護利用責任。
亡羊補牢,猶未晚也。國有博物館查好“底賬”,提升藏品的透明度,是接受公眾監督的前提。此次對館藏文物的全面清點,為全國的博物館提升認識和管理水平,提供了改良的契機。
(作者 宋馥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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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馥李
城市版主編 城市與政府事務研究院院長 專注地方時政和區域經濟,以中觀視角觀察中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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