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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幅縮水。大幅縮水。
一開始朱元璋將各省的權力一分為三,布政使掌民政,按察使掌司法,都指揮使掌軍政,看似分權避免一家坐大,實際上就為后來的扯皮低效埋下了隱患。
如果一個省沒有大事發生,那還倒好,三個長官各司其職,各自管好自己那部分,井水不犯河水。
可一旦這個省出現了大問題,需要三司聯合行動的時候,就會出現扯皮推諉的現象。
比如一個省出現了大災荒,按理說是布政使的職責范圍,由他去賑災,可賑災的時候需要有兵丁維護秩序,都指揮使司不能閑著吧,災荒年景還經常會出現殺人搶劫盜糧的違法事件,按察使司也不能閑著吧,他們都需要參與到救災中來。
如果三司的長官平時關系好,還能互相配合,戮力同心,搞好省務,可如果三司關系不好,那就麻煩了,互相誰也不聽誰的,這災就比較難賑。
為了擺脫這種互相扯皮的現象,明朝的巡撫制度應運而生。
巡撫原本是中央官員臨時被派到地方巡視安撫,時間一久就成了定制。
到了明朝宣德年間,巡撫開始常駐地方,并被授予提督軍務的權力。
至此,巡撫成了一省最高軍政長官,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揮使都成了巡撫的下屬。
巡撫一般還兼著都察院的右副都御史,擁有監察官員的權力,如此一來,巡撫既是三司的直屬上司,又有監察之權,那自然位高權重。
巡撫的誕生,布政使和按察使的權力直線下降,他們不再是分管某一方面的唯一大員,而是巡撫的助手。
巡撫才是這個省說一不二的人物,其他官員只能唯命是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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