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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晨瑾 | 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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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兩個月,不少藥企市場準入負責人頻繁奔走于公立醫院藥劑科、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與醫保部門之間。
他們負責的藥品在全國統一的采購系統中被貼上“紅黃標”預警,隨之而來的是醫院停采。
企業需要在降價、申訴與撤網之間選擇。
這場行業震動,源于國家醫保局價格招采辦于1月下旬發布的《關于落實掛網藥品價格風險預警標識的通知》(以下簡稱“2號文”)。
價格標識如同交通信號燈,向醫院警示風險:化學藥超出同通用名最低中選價1.8倍標黃、3倍標紅;中成藥與生物制品按日均治療費用計算,超出3倍標黃、5倍標紅。
紅黃標價格預警,是國家醫保局藥品價格治理體系中“縮小價差”的重要舉措。通過約束醫院采購行為,從而倒逼企業降價。
目前,藥品的定價規則正從“四同”走向“三同”——先實現同一廠家、同一藥品的全國價格統一,再到縮小不同廠家、同通用名藥品的過大價差,消除不合理高價。
按照部署,國采藥品需在2月中旬前完成標識,省級聯采藥品3月底前落地,其余品種5月底前全覆蓋;而更為關鍵的是,今年四季度起,紅黃標藥品累計采購金額占比超過25%、紅標超過10%的醫療機構,將被約談、通報。
這份文件顯示了醫保部門推動藥品價格治理的初衷:打破地方壁壘,建設全國統一的藥品市場。
但在臨床真實用藥需求和醫保考核壓力之間,多地醫院提前對紅黃標藥品 “應激停采”。
而在供給端,部分年銷十億級品牌仿制藥被標紅后銷量斷崖式下滑,也有改良新藥因通用名“一刀切”而被誤判紅標。
一些企業期待,3年政策過渡期后,醫保統一支付標準能為行業劃定更清晰的生存邊界。
醫院“應激停采”
國家醫保局價采辦2號文發布后,公立醫院藥劑科主任又多了一項日常工作:梳理院內藥品,逐一核對哪些被納入紅黃標預警,哪些品種可以替代,亦或清退。
雖然25%采購紅線的考核要從今年第四季度才正式啟動,但不少大三甲醫院藥劑科主任已經開始焦慮:如果現在不提前控量,年底紅標藥品使用比例很可能直接超標。
采購焦慮逐漸從頭部醫院向下級醫院蔓延。
某直轄市某三乙醫院藥劑科主任吳銘(化名)談到,1月下旬系統上線之后,醫院有20多個品規被預警。其中,除腎上腺素等臨床必需的急救藥外,其余品種基本都被暫停采購。
“停采是領導層的決策,一線也不理解背后邏輯。”
20多個品種里,絕大部分都被替換成了同通用名的低價藥。唯獨腎內科一款用于改善腎衰患者營養狀況的注射液也已停采,市場上幾乎沒有替代選擇。
2月底,醫院還有數百瓶注射液庫存,目前已所剩無幾。“由于沒藥可用,醫生只能給患者增加血透和腸內營養支持,后續治療效果很難保證。”吳銘表示擔憂。
“一刀切”停采紅黃標藥品的焦慮背后,是超標后果的不確定性。不少藥劑科主任擔心,除了通報、約談外,超標可能會影響醫保結余留用、績效考核,乃至觸發更嚴厲的監管。
在江蘇省某地級市醫院,藥師林承澤(化名)同樣感受到了壓力。其所在醫院,采購藥品品種超過三分之一被劃為紅黃標。
系統中可以看到,達格列凈片、奧卡西平片、阿司匹林腸溶片等藥品被標黃,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等藥品被標紅。盡管這些藥品目前尚未被替代,但林承澤表示,后續采購會受到影響。
目前,醫院內分泌、心內科、神經內科等科室的紅黃標藥品,均被限購。
對于醫保局后續的約束措施,一線藥學工作者深有感觸。此前,醫院由于個別監測目錄的醫保藥品采購額達到閾值,例如注射用維生素、卡替洛爾滴眼液等。醫保局要求醫院藥劑科提交書面理由,說明為什么采購量會超標。
“在藥學人員看來,寫說明是正常的流程,但一些非專業出身的院領導會覺得這等同于‘被監管核查’,就像給公安、市監部門寫說明一樣。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規避的藥干脆直接換掉。”林承澤坦言。
有業內人士表示,采購高價紅黃標藥品的行為,容易被懷疑存在商業回扣、侵占醫保基金等問題。醫院輕則被約談、扣減醫保額度,重則可能被倒查騙保、受賄等責任。為規避風險,不少醫院干脆選擇一刀切拒采。
不過,并非所有醫院都選擇“應激式清退”,也有機構仍在觀望。
某直轄市專科醫院藥劑科主任談到,采購系統里紅黃標的藥品每天都在動態變化,醫院目前還無法管理。
“現在焦慮也沒有用,有些藥品今天標紅,過幾天可能就恢復正常。企業正在線下和監管部門溝通,盲目清退意義不大,要等5月份政策塵埃落定后,醫院再去確定管理方案。”
集采未中選產品,正加速淘汰
在醫院停采的另一端,不少藥企正經歷銷量的驟然下跌。
被納入紅黃標預警的高價藥品,大多是集采未中選品種,既包括過專利期原研藥,也有老牌仿制藥、中成藥等,而品牌仿制藥受到的沖擊尤為明顯。
據了解,包括揚子江、石藥、東陽光在內的多家國內老牌仿制藥企,均有年銷售額超十億元的核心品種,在被劃入紅標后銷量斷崖式下跌,部分產品在院內渠道甚至直接歸零。
一款用于治療糖尿病神經病變的A藥,正是這輪沖擊下的典型樣本。
自2004年在國內上市以來,A藥長期占據該領域80%以上的醫院市場份額,年銷售額穩定突破十億元。
第十批集采落標后,A藥銷量大幅下滑;而在被地方及國家醫保部門先后標紅后,銷量進一步暴跌90%,幾乎從公立醫院渠道徹底消失。
“最近一段時間,各地標紅速度越來越快,后續的沖擊會陸續顯現。很多集采未中選的仿制藥,都難逃這樣的結局。”國內大型仿制藥企銷售負責人鄭輝(化名)感慨。
這些曾經撐起企業業績的明星產品,不少是在原研未進入國內時,由企業一步步在臨床推廣起來。盡管參與了集采,但敵不過“光腳企業”的超低價沖擊。
“現在要么退守零售市場,要么只能放棄。”鄭輝表示。
除了品牌仿制藥之外,一些剛上市不久的品種也被納入,剛要起量便被標紅。
湖北某藥企市場部部長Steven表示,其所在企業去年剛上市一款3類首仿新藥,也是國內唯一一款兒童急救用腎上腺素。
在歷經多方專家論證后,藥品以170元/支的價格掛網。盡管已明確不在第十一批國家集采范圍內,但因通用名一致,多地省級醫保部門仍將其歸類為“集采未中選產品”,直接標紅。
一時間,北京、湖北等地原本計劃提單采購的十余家醫院紛紛暫停流程,既不再采購,也不再提交藥事會審議。相關醫院的藥劑科主任表示,如果紅標被解除限制,那就是臨床需要的不錯的產品,可以引進。
“我們去申訴,但部分地方部門不太愿意細致地去比對產品差異。”Steven無奈表示,由于產品無法正常銷售,企業為其配套投入六七千萬元建設的獨立GMP車間已全面停工,工人也相繼遣散。
區域價差戰失靈,醫保統一支付標準會來嗎?
這一局面的背后,正是醫保部門推動藥品價格治理的初衷:打破地方壁壘,建設全國統一的藥品市場。
孟凱回憶,早期掛網規則雖已明確“未過評不高于過評、過評不高于參比制劑”,但當時31個省份就像31個“諸侯”,各管一攤、執行尺度不一。有的省份公開透明,有的則做得遮遮掩掩,差比價遵循的尺度不一,直接導致全國藥價體系混亂。再加上早年一仿、二仿、三仿藥品并存,質量與價格體系非常混亂。
在地方保護主義和混亂的藥價體系中,一些藥企發明“A省不掙錢,保基本盤保流水,B省掙高毛”的高低配玩法。
有業內人士認為,此次紅黃標預警主要打擊的對象,就是把搞區域價格差當做核心策略的企業:
“集采報低價去博一個基本采購量做底盤,用這個量分擔掉固定成本后,在非中標省份玩價格差,在這些省的產量就能把邊際貢獻全部算計成營收。”
在縮小價差、全國最低價聯動的政策下,這套玩法顯然難以為繼。
有業內人士認為,惡意低價競爭沖標,看似能短期搶占市場,實則對集采政策是一種長期傷害。通過價格治理,這類企業在集采報價時更能回歸理性。
在上述品牌仿制藥退市、新藥剛上市就停擺這兩類極端案例中間,仍有企業想在院內市場拼出一線生機。
去年11月起,藥企咨詢公司里,有關紅黃標政策的咨詢業務持續增加。藥企想知道新的產品定價策略,紅黃標掛哪個價,渠道怎么取舍,怎么應對競爭對手和全國統一大市場。
多位受訪者認為,在新一輪藥品價格治理中,院內市場格局將被重構,分野逐漸明朗:
集采未中選品種空間持續被擠壓,而集采中選產品、國談準入藥品,以及臨床必需的基礎用藥,將成為公立醫院采購的主流。
在這場價格重塑中,原研藥獲得“豁免權”。2號文明確強調,參比制劑不設紅標,最多為黃標。原研藥作為參比制劑的首選類型,獲得了政策傾斜。
而在醫院端,患者對原研藥需求一直很堅挺,就算產品被標黃,醫院也會為其保留一席之地。
外資藥企銷售負責人孟凱(化名)表示,其所在企業的幾款原研產品盡管被標黃,但短期內對銷量的影響應該可控。“1-8批國采接續擬中選結果就能看出原研藥企的預期。這些企業80%~90%退出集采,除了集采政策因素,還因為紅黃標產品保留一定的銷售比例的政策,醫療機構會給原研藥保留一部分采購名額和空間。”
不過,經歷了多輪集采的洗禮,標黃原研藥品的院內用量也受到嚴格約束。
“例如,集采未中選的原研產品,階梯降價后在醫院使用,需按照1:1的內部管理比例開具。也就是說,醫生想要開一盒原研藥,必須得再開一盒集采藥,而且前提是要先完成集采的任務。”一位外資藥企市場準入負責人表示。
而正如前文所述,價差過高的集采未中選藥品,正在此輪藥品價格治理中面臨加速淘汰。
對于那些因產品集采未中選、被標紅而被迫退市的企業,他們仍在期待后續政策能夠適度放寬,為企業留出轉型調整的空間。
鄭輝介紹,業內曾流轉過國家醫保局發布的醫保統一支付標準探索文件,核心是設定一個合理的價格區間,比如同通用名藥品價格在1.5倍或1.8倍以內,醫保均按統一標準報銷,超出部分由患者自負,能增加患者選擇權。
早在2022年,甘肅、黑龍江、新疆、廣東等省份醫保局先后發文,確定了醫保支付標準的試點品種。不過,從試點品種來看,幾乎沒有常見病的長期用藥,大品種主要集中在中藥注射液上。
試點范圍和品類的局限性、各省基金承受能力差異大,也讓統一支付標準的落地缺乏普適經驗。也正因如此,在國家層面,關于統一醫保支付標準的討論始終非常謹慎,暫未出臺全國性的落地文件。
孟凱預判,“紅黃標政策出臺后,2號文明確設置了3年過渡期。過渡期結束后,所有藥品的價格都會趨于市場最低水平,國家醫保局系統中能清楚看到市場上同質量藥品的最低價。后續有可能會在此基礎上,制定一個‘上不封頂、下不設限’的醫保統一支付標準,更加尊重市場定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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