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張佳儒
2025年1月,財政部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審計機構巨源立德被依法處罰。此次處罰雖指向審計機構,但也指出深圳艾為電氣技術有限公司2022年多項財務數據存在虛增、虛減問題。
根據公開信息,深圳艾為電氣技術有限公司,正是如今沖刺IPO的深圳艾為電氣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艾為電氣”)的前身。
2025年6月,艾為電氣披露招股書,沖刺深交所創業板IPO,審計機構不再是巨源立德,但對財政部揭露的財務問題只字不提,且所披露的2022年相關數據與財政部認定的口徑存在出入。
到了2026年3月30日,艾為電氣披露新版招股書,報告期為2023至2025年,不再披露2022年的數據。此次能否通過監管對財務真實性的重新審視,仍有待考驗。
新版招股書披露后,也引起外界關注。2023年至2025年,艾為電氣營收利潤增長,毛利率逐年下滑,近三年累計分紅5888萬元,擬募資9.3億元,其中7000萬元“補充流動資金”。
在持續分紅的背景下,艾為電氣仍需募集資金“補流”,引發市場對其內生造血能力,以及“補流”用途必要性的關注。
更值得注意的是,就在招股書簽署前夕,實控人梁向輝與前合伙人韓光的股權代持糾紛,二審尚未開庭。一旦二審改判,是否會動搖梁向輝作為實控人的股權來源合法性,觸發IPO審核的“股權清晰”紅線?
艾為電氣的IPO撲朔迷離。
財政部點名,卷入造假風波,招股書卻“沉默”
艾為電氣,成立于2017年10月,創始人為華為前員工梁向輝。
2011年4月至2017年10月,梁向輝曾任華為數據中心能源開發部高級工程師。也是在華為期間,梁向輝發現了新能源汽車熱管理系統的市場空白,拉著曾在多家公司有管理經驗的韓光一起創業。
經過8年發展,2025年6月披露的招股書顯示,艾為電氣已發展為國內最大的新能源汽車熱管理高壓控制器第三方供應商,初步構建了由熱管理高壓控制器和充電模塊組成的產品矩陣。
業績上,艾為電氣連年“報喜”,2022-2024年,公司營收分別為2.15億元、3.41億元和4.42億元,歸母凈利潤分別為0.57億元、0.86億元和1.06億元。
然而,一紙財政部的罰單,揭開了艾為電氣光鮮財報背后的一道裂痕。
2025年1月23日,財政部官網發布一則行政處罰書,稱巨源立德會計師事務所在艾為電氣2022年財務報表審計中,未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編制的審計工作底稿中,部分數據與已獲取的審計證據存在明顯矛盾或重大不一致,編造事由出具虛假審計報告。
財政部處罰書中,被審計對象為“深圳艾為電氣技術有限公司”。根據招股書,“深圳艾為電氣技術有限公司”正是艾為電氣的前身,2023年12月整體變更為“深圳艾為電氣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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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明確指出,艾為電氣2022年財務數據存在多項失真。比如,虛減貨幣資金89%,虛減應收賬款25%,虛減存貨55%,虛減應付賬款66%,虛減應付股利100%,虛增未分配利潤111%,虛增研發費用33%。
這一系列操作在財務報表上形成了系統性美化效果:在資產端,公司優化了資產周轉效率,營造出“輕資產、高周轉”的景象。在負債端,公司美化償債能力,掩蓋了真實的資金壓力。在利潤與科創屬性端,公司強化高研發、高盈利“人設”。
值得注意的是,財政部的處罰決定書發布時間,比艾為電氣招股書的披露時間早了五個月,公司在招股書中卻只字未提,公司對于自身財務造假遭到財政部點名真的一點不知情嗎?
那么,艾為電氣在披露招股書時,是否根據財政部的數據,對財務數據有所修正?以貨幣資金這一數據為例:
根據財政部處罰書的信息,艾為電氣“虛減貨幣資金1375.96萬元,虛減比例89%”,對應真實貨幣資金應為1546.02萬元,而艾為電氣當時披露的數字約為170萬元。
2025年6月,艾為電氣披露招股書中,艾為電氣更換審計機構后,披露的2022年貨幣資金為1644.89萬元。不難看出,這一數據接近財政部處罰書中認定的真實財務數據,但具體金額仍存在差異。
目前,艾為電氣未就招股書數據與財政部結論之間的差異作出任何解釋說明。
分紅與募資“補流”并行,實控人股權代持糾紛懸而未決
2026年3月30日,艾為電氣更新了招股說明書,繼續對財政部指出的歷史財務問題保持沉默。更關鍵的是,新招股書將報告期調整為2023—2025年,不再披露2022年數據。監管層是否會就歷史財務問題發出問詢,值得持續關注。
根據最新招股書,2023年至2025年,艾為電氣營業收入分別為3.41億元、4.42億元、7.07億元,歸母凈利潤分別為8641.71萬元、1.06億元、1.48億元。
根據招股書,艾為電氣客戶包括吉利、理想、奇瑞、廣汽、長安、比亞迪、零跑、賽力斯、一汽等廠商。報告期內,公司向前五大客戶銷售額合計占當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93.31%、84.52%和87.77%。
從歷史經驗看,客戶集中度高有利于推動公司收入的快速擴張,但也使公司經營穩定性依賴少數大客戶,一旦主要客戶調整采購策略,可能對公司業績造成沖擊;同時,客戶集中往往可能削弱公司的議價能力,影響盈利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在業績規模擴張的同時,艾為電氣毛利率持續下滑。2023年至2025年,公司綜合毛利率分別為42.55%、41.71%和39.87%。
對此,艾為電氣解釋,在汽車零部件行業,客戶通常要求新產品批量供貨后的售價每年有一定的降幅,這對毛利率形成壓力。
在毛利率下滑的背景下,艾為電氣同步實施分紅,并計劃通過IPO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這一安排引發了市場對其內生造血能力及募投必要性的關注。
招股書顯示,2023年至2025年,艾為電氣累計現金分紅5888萬元。此次沖刺IPO,公司擬募集資金9.3億元,其中7000萬元明確用于“補充流動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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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為電氣的分紅,實際控制人梁向輝是最大受益者,梁向輝直接持有公司47.89%的股份,合計控制公司56.09%股份的表決權。
根據招股書,梁向輝在艾為電氣設立之初并未直接持股。2017年10月,艾為電氣前身艾為有限公司設立時,與梁向輝一同創業的韓光持有艾為有限100%的股權,其中95%代梁向輝持有,基于信任關系,雙方沒有簽訂委托代持協議。
2018年7月和2021年1月,韓光分兩次向梁向輝轉讓了其代持的全部股權。2021年10月,韓光轉讓艾為有限5%的股權給梁向輝,至此,韓光不再持有艾為有限的股份。
這意味著,艾為電氣沖刺IPO,韓光作為梁向輝的創業合伙人,無緣資本盛宴。
不知什么原因,韓光不愿意就此事項接受中介機構的訪談或出具其他說明文件。于是,梁向輝申請仲裁,還把韓光告上法院。法院一審判決確認韓光歷史代持事項。韓光不服判決已上訴,二審尚未開庭。
那么,一旦二審推翻原判決,是否會動搖梁向輝作為實控人的股權來源合法性,觸發IPO審核的“股權清晰”紅線?監管曾對此重點問詢。
艾為電氣回復,韓光與梁向輝之間的三次股權變更對內均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對外也進行了工商變更登記并向社會公示,股權權屬清晰。未決訴訟僅以佐證歷史股權代持的事實情況。
站在IPO的門檻上,艾為電氣一面是高速增長的營收與頭部客戶背書,另一面卻是財政部點名的歷史財務瑕疵,在當前資本市場強化信息披露質量與公司治理的監管導向下,艾為電氣的IPO闖關之路引發廣泛關注。
由于艾為電氣此前背負著財政部揭露的財務虛增虛減歷史問題,因此,像這類IPO闖關者,更需要在IPO監管端嚴格把關。
即便各項IPO信披指標符合的情況下,也應該將此類IPO闖關者納入現場核查并將核查通過作為上市的先決條件之一,方能打消投資者的風險疑慮,此舉既是維護股市的公平公正,也是維護投資者的投資安全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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