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鏡頭快懟到臉上了,人墻堵得水泄不通,一個年輕演員在高鐵站被逼得寸步難行——這到底是粉絲見面會,還是光天化日下的‘圍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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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清明假期,本該是匆匆趕車、歸心似箭的普通一天。但演員張凌赫剛結束《逐玉》的拍攝,走進某高鐵站,就遭遇了噩夢般的場景:私生飯和代拍人員像潮水一樣涌上來,有人惡意擋路,有人舉著手機幾乎貼著他臉拍,他被人群死死卡住,連挪動一步都費勁,看得人直冒火——這哪是追星?這分明是拿公共安全當兒戲!
你可能會問:不就是擠著拍了幾張照嗎,至于上綱上線?
一、私生代拍:這不是“愛”,是“軟暴力犯罪”
先說清楚兩個詞:私生飯,就是跟蹤、偷拍、騷擾明星私生活的極端粉絲;代拍,就是專門拍明星照片視頻賣給粉絲牟利的人。這兩撥人湊在一起,簡直成了娛樂圈的“牛皮癬”。
張凌赫不是第一個受害者,也不會是最后一個。去年8月,他因為私生飯圍堵酒店,一晚上連換5家酒店,最后公開活動都取消了。再往前數,王一博被私生飯裝追蹤器,李現被圍堵到無法上廁所,楊冪被代拍差點撞倒……這名單能列出一長串。
但這次不同。高鐵站是什么地方? 是人流密集的公共交通樞紐,是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你一群人突然圍堵、惡意擋路、推搡擁擠,萬一有人摔倒,那就是踩踏事故;萬一阻礙了緊急通道,那就是人命關天。私生飯和代拍想過這些嗎?沒有。他們腦子里只有“拍到獨家”“賣個好價”“離我哥哥近一點”。
說白了,這就是一場披著“愛”的外衣的暴力狂歡。 你愛的不是這個演員,你愛的是自己偷窺的快感,愛的是發到網上被點贊的虛榮。你把他堵得寸步難行,還問他為什么不笑?他還能笑出來,那是他修養好;他真急了,你又說“明星耍大牌”。合著里外不是人的永遠是受害者?
張凌赫本人事后說了一句特別扎心的話:“不愿在非公開場合以沖突形式見面。”翻譯成大白話就是:求求了,別在我私人時間、私人行程里堵我,我不想跟你們吵架動手,但我真的很煩。 這話說得夠體面了,換我早罵街了。
二、2026新法:私生行為不再是“灰色地帶”
很多人有個誤區,覺得追星嘛,擠一擠、拍一拍,最多被保安轟走,能有多大點事?大錯特錯。
2026年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已經明確把“跟蹤、滋擾、糾纏”等私生行為列為違法。 以前這些事處于灰色地帶,警察來了最多勸離。現在不一樣了——只要你惡意尾隨、圍堵、糾纏,導致公共秩序混亂,或者給他人造成精神困擾,輕則拘留+罰款,重則追究刑事責任。
像張凌赫這次高鐵站被圍堵,屬于典型的“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根據新法規定,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如果查出來有人非法獲取、出售他的行程信息(比如航空公司、高鐵票務系統里有人倒賣數據),那就觸犯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最高能判7年。
7年,不是7天。 為了一張照片、一段視頻,去蹲七年大牢,這筆賬你算得過來嗎?
更狠的是,新法還規定:未成年人實施私生行為,監護人也要承擔連帶責任。 以前很多私生飯仗著自己未滿18歲,覺得“反正不能拿我怎樣”。現在好了,你爸媽跟著你被罰,甚至被公開批評,你還敢說“我就是太愛他了”?
說白了,法律已經亮劍了:你的“愛”一旦越界,就是違法,沒有任何借口。
三、黑色產業鏈:誰在靠“圍堵明星”發財?
你以為私生和代拍是一時沖動?太天真了。這背后是一條完整的黑色產業鏈。
第一步:有人專門倒賣明星行程。機場、高鐵、酒店內部人員,或者能黑進票務系統的黑客,把張凌赫哪天坐哪趟車、住哪個酒店的信息賣出去,一條信息幾百到幾千不等。
第二步:代拍接到信息,組織人手去圍堵。他們不是粉絲,是生意人。他們拍到的照片、視頻,轉頭就打包賣給粉絲站子、賣給短視頻平臺,甚至賣給專門做“明星行程直播”的賬號。張凌赫被圍堵的那幾分鐘,可能已經被做成“獨家物料”賣了上萬塊。
第三步:粉絲在網上花錢買這些“物料”,越稀缺的越貴。你花50塊錢買了一段他被堵在廁所門口的視頻,還覺得自己“離偶像更近了”?你是在為暴力買單。
這個產業鏈最惡心的點在于:私生和代拍根本不關心張凌赫這個人,只關心他作為“流量”能變現多少錢。 在他眼里,你不是演員,你是一個行走的提款機。你越崩潰,他們拍到的畫面越“有料”,賣得越貴。你越憤怒,他們越興奮!
這已經不是追星了,這是把人當成獵物。
四、追星的正確打開方式:把愛放在安全的地方
張凌赫工作室聲明里有一句話特別值得琢磨:“將真正的支持放在安全的地方。”什么意思?就是說,你支持我,可以來看我的戲,可以買我的正版周邊,可以在公開活動、官方場合給我加油。但你別跑到我酒店門口蹲著,別跟著我上高鐵,別把我上廁所都拍下來發網上。
真正的追星,是彼此成就,不是彼此折磨。 你喜歡一個人,是因為他的作品打動你,他的人格吸引你。你不想讓他過得更好嗎?你現在做的事,是在毀掉他的正常生活,是在逼他越來越不敢出門,是在把他往抑郁里推。多少明星因為私生騷擾患上焦慮癥、被迫退圈?你們想過嗎?
而且別忘了,高鐵站里不只有張凌赫,還有幾百上千個普通旅客。有趕著回家看孩子的媽媽,有拖著行李箱趕去出差的中年人,有拄著拐杖的老人。你們一圍堵,他們也被堵住,耽誤行程,甚至可能被擠倒受傷。你的“愛”,憑什么讓別人買單?
五、如果我是張凌赫,我會直接報警
有人可能會說:“哎呀,都是粉絲,報警是不是太狠了?”我告訴你,不狠。
包容私生,就是對守法的粉絲最大的不公平。 那些安安靜靜買票看劇、在官方后援會里正常交流的粉絲,憑什么要被這群“瘋粉”代表?憑什么整個粉絲群體要被貼上“腦殘”的標簽?
張凌赫這次如果報警,私生飯面臨的是行政拘留+罰款,如果查出背后有倒賣行程的產業鏈,還有人要坐牢。有人覺得這太絕情。我倒想問:你堵我的時候,想過我的感受嗎?你害我一夜換5家酒店的時候,想過我第二天還要拍戲嗎?你把我逼到在高鐵站寸步難行的時候,想過我也是個人,也需要正常的呼吸空間嗎?
法律從來不是用來“絕情”的,是用來保護每一個人的基本尊嚴的。
寫在最后:讓追星回歸理性,讓公共空間回歸文明
我寫這篇文章,不是要罵所有粉絲。我知道絕大多數追星的人,是善良的、有分寸的、真心喜歡一個藝人并愿意為他變得更好的人。我罵的是那些越界的人,那些把“愛”當成違法借口的私生,那些把藝人當“流量提款機”的代拍。
高鐵站恢復正常秩序了,張凌赫也安全離開了。但下一個被圍堵的會是誰?下個月?明天?也許就是你現在喜歡的那個演員。
每一次對私生行為的縱容,都是在為下一次更瘋狂的圍堵鋪路。 所以,如果你真的支持一個人,請在他需要私人空間的時候,遠遠地看著就好。如果你在高鐵站遇到明星被圍堵,請別湊熱鬧,別舉手機,你只需要做一件事——走開,然后報警。
因為到最后,我們保護的不僅是一個演員的安全,更是每一個普通人在公共空間里不被侵犯、不被圍堵、不被當成獵物的權利。追星沒有錯,但追到把人逼得無路可退,那不是愛,那是暴力。而暴力,從不配被稱作“粉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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