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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被劫匪破窗扯頭發搶走8萬余元,為追回財物撞上劫匪摩托車致對方1死2傷。是正當防衛,還是承擔刑責?
- 據紅星新聞4月6日報道,該案件經順德區人民法院一審審理后,作出明確判決:認定榮女士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依法無需承擔刑事責任;而兩名受傷的劫匪,因構成搶劫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和11年。一審判決后,兩名劫匪對判決結果不服,向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佛山中院受理上訴后,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很多人看到這個結果,第一反應是“解氣”。也有人嘀咕:人都撞死了,真的不算過當嗎?
我們來看事情的經過:榮女士駕車駛出車庫時,遭遇事先埋伏的劫匪。案發時,劫匪手持鐵制工具猛然砸碎汽車車窗,隨后粗暴拉扯榮女士的頭發,趁機搶走副駕駛位上的手袋——袋內裝有8萬余元現金及相關收款單據,得手后,三名劫匪迅速騎乘摩托車逃竄。為追回被搶財物,榮女士來不及多想,立即駕車展開追擊。追擊過程中,榮女士所駕車輛與劫匪乘坐的摩托車發生碰撞,事故造成一名劫匪當場死亡,另外兩名劫匪不同程度受傷。
其實這里面有個很關鍵的點:別老是盯著結果看,得看事情的本質。劫匪搶東西,不是搶完那一下就結束了。他們是砸窗、扯頭發、搶包、逃跑,整個侵害行為是連續的。榮女士的財物還在他們手里,人還沒脫離現場,這時候讓她冷靜得像局外人一樣,精確拿捏“多大力道算正好”,根本不現實。
我們平時總聽人說“正當防衛不好界定”“搞不好自己就成防衛過當了”,搞得很多人遇到事兒第一反應是“別動手、別追、別惹事”。這種想法,恰恰讓壞人占了便宜,讓好人憋屈。佛山這個判決,最大的意義就是打破了這種顧慮,它明明白白地告訴所有人:只要你面對的是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你為了保住自己的合法權益而采取必要行動,法律支持你。
有人會說,劫匪也是條命啊。這話沒錯,但生命權不是絕對的,不能拿來說“壞人的命比好人的錢更重要”。是劫匪先動手、先侵害別人,他們自己把自己放到了法律的對立面。這時候受害人的防衛,是在保護自己、遏制犯罪。要是法律反過來因為劫匪死了就追究受害人,那等于告訴壞人:你盡管搶,好人不敢把你咋樣。
最后再說一句,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條文。它的根子上,是要保護好人、震懾壞人。這次判決,不只是還了榮女士一個公道,更是給所有普通人吃了一顆定心丸:當你被欺負的時候,當你權益被侵害的時候,勇敢去維權,法律會給你撐腰。這才叫公平正義。
說到底,法律是保護好人的,不是保護壞人的!支持“正當防衛”就是支持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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