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兵(筆名“天涯筆客”)
一樁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消費者維權事件,歷經數年時間,歷經三省法院N次訴訟后,苦主至今依然懸在半空。
2023年3月6日,在北京經商的趙先生到北京騰達慶紅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坐落于北京市昌平區北辰亞運村汽車交易市場奔馳4s店,以192.8萬余元的價格,購置了一輛奔馳"邁莎銳MV600"定制商務車。
讓趙先生萬萬沒有想到的是,這輛"邁莎銳MV600"定制商務車,居然是由奔馳"V260"更換標識后改裝的。
奔馳"V260",市場價也就四五十萬,與190余萬的"邁莎銳MV600",價格至少懸殊了140萬元。
2024年12月,趙先生需將車輛過戶到西北邊城使用時,被車管所拒絕辦理。
原因是:車證嚴重不符,涉嫌非法改裝騙取機動車登記。
趙先生通過北京市公安局車管所登記照片、發動機參數、車架號等查證后證明,他花192.8萬購買的輛奔馳"邁莎銳MV600"定制商務車,就是一輛由奔馳"V260"改裝的“山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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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先生以為,購買到“山寨車”且證據確鑿,按照市場監管部門的相關法律法規,他理應獲得“假一賠三”的賠償。
但后續的發展,完全超出了趙先生的預料。
造假行為敗露后,騰達慶紅汽車銷售公司有關負責人很光棍的承認了汽車改裝造假并騙取機動車登記的行為,但拒絕按“假一賠三”的約定賠償趙先生的損失,甚至連本金都不愿意退。
理由是:4S店只是銷售商,生產假冒偽劣車輛的商家是南京汽車改裝有限公司。
4S店的邏輯是:冤有頭債有主,車主應該去找源頭上的南京汽車改裝公司。
趙先生打315消費維權電話,同樣被“不予立案”處理。
理由是:商家表示,車輛是趙先生自己購買了奔馳260到商家處改裝的、車輛信息與商家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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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先生會花192萬,買一輛價值四五十萬的奔馳260到汽車改裝公司改裝成"邁莎銳MV600"嗎?
趙先生是腦子有病嗎?
根據趙先生的說法,他向4S店購車時,指明購買"邁莎銳MV600"定制商務車,如果不是過戶時被車管所告知“車證嚴重不符涉嫌非法改裝”,他至今都不一定會發現花192.8元購買的這輛"邁莎銳MV600"定制商務車,是由奔馳260改裝而成。
市監局維權無果后,趙先生向汽車廠家所在地的浙江省德清縣人民法院(簡稱“德清法院”)提起訴訟,將邁莎銳汽車(浙江)有限公司、北京慶紅汽車銷售公司訴上了法庭,訴請兩被告退還購車款 1926657.3 元,并向其賠償三倍購車款 5779971.9 元及保險費等費用。
2025 年 3 月 20 日,德清法院做出一審裁定:該案移送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處理。
理由是:無管轄權。
趙先生在浙江省德清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同期,亦在江蘇南京市高淳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將南京汽車改裝有限公司和北京騰達慶紅汽車銷售公司訴上了法庭,訴請兩被告退還購車款 1926657.3 元,并向其賠償三倍購車款 5779971.9 元及保險費等費用。
高淳區人民法院作出與德清縣人民法院一模一樣的裁決:將該案移送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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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也高度一致:無管轄權。
也就是說,無論是浙江的法院,還是江蘇的法院,他們均一致認為自己沒有管轄權,該案必須由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審理。
然而,就在趙先生以為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會給他一個公道時,連庭都沒有開,望京人民法庭法官就告知他:不開庭了,請重新到浙江省德清縣人民法院立案訴訟。
理由同樣讓趙先生崩潰:沒有管轄權。
趙先生這起消費糾紛案件,購車地在北京,生產廠家在浙江,汽車改裝廠家在江蘇。
從理論上講,受理這起案件的法院,必然是這三省法院之一,沒有任何意外。
然而,操蛋的現實卻是,三省法院均以“沒有管轄權”為由,拒絕受理。
究竟是哪一家法院,褻瀆了法律的神圣與莊嚴?
究竟是哪一家人民法院,損害了群眾對社會公平正義的信心?
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趙先生,在北京、江蘇、浙江三省腿都跑斷后,終于在2026年3月26日收到了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的裁定:本案由浙江省德清縣人民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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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被踢了一年多的“球”,最終又回到了原點。
下一步會不會被繼續踢,尚是一個未知數。
趙先生仰呼:這就是所謂的“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無數飽含血淚的事實證明:走法律程序,成了某些人的保護傘。
在很多民事糾紛中,往往是違法者叫囂著“走法律程序吧”。
因為他們知道,訴訟程序是非常麻煩的,時間、金錢、精力普通人耗不起。
法律本是彰顯公平的,為什么成了某些部門避責的“擋箭牌”?
當然,“球”踢得再高再遠,總有落地的時候。
如今,這個“球”正式落地于浙江省德清縣人民法院。
拭目德清縣人民法院的判決結果吧!
群眾的心,真的傷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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