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日,越南正式迎來一項重磅新規——第59/2026/ND-CP號法令正式生效。
這不是簡單的“舊規翻新”,而是一次從流程到人權的全面升級。它取代了此前的第142/2021號法令,共6章44條,明確了如何對違反越南法律的外國人實施驅逐處罰、臨時拘留、押送,以及整個過程中對當事人的管理。
說實話,當我看到這份法令時,第一感覺是:越南在移民管理上,正在走一條更嚴謹、更人性化的路子。它既守護國家安全與社會秩序,又努力向國際人權標準靠攏,尤其對弱勢群體的保護,體現了一種難得的溫度。
![]()
為什么說這次更新“含金量”很高?
新法令最打動我的,是它把“剛性執法”和“柔性關懷”結合得相當巧妙。對于在越南領土、毗連區、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內違反行政法的外國人,驅逐出境依然是核心處罰手段。它可以是法院判決的主罰或附加罰,也可能是行政機關直接采取的措施——要求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離開越南。
但重點來了,以下12個新亮點,值得每一位在越南的外國人、投資者或長期居留者認真了解:
1. 全流程數字化,效率直接拉滿從驅逐決定、拘留到押送,整個過程首次全面電子化。告別繁瑣紙質文件,數據實時同步,處理時間大幅縮短。這在實際操作中,能少走多少彎路,相信經歷過行政流程的人都懂。
2. 婦女和兒童的權利,被明確優先保護相比舊法令只泛泛提到保護生命健康,新規新增了性別平等原則,以及對婦女和兒童合法權益的專項保障。這一步,真的讓人感受到人道主義在落地。
3. 領事服務范圍擴大,更有“求助通道”被驅逐者現在有權直接聯系本國駐越南外交代表,要求復核驅逐決定。不再只是泛泛的申訴,這條通道的打開,對當事人來說多了一份底氣。
4. 流程透明化,每一步都有章可循新規把從現場報告到卷宗提交的每個環節都寫得清清楚楚,大大減少了過去執行中的模糊地帶和潛在混亂。
5. 誰有權簽發驅逐令?明確列出公安部移民局局長、省公安廳廳長、移民管理處處長——權力主體清晰化,既方便執法,也讓當事人知道該向誰申訴、找誰負責。
6. 沒錢交罰款?可以立即遣返,暫停強制繳納這條規定很務實:為了避免長期非法滯留,在當事人經濟能力不足時,允許暫停罰款,先執行驅逐。既不讓國家資源被無謂消耗,也給了當事人一條相對體面的出路。
7. 暫緩遣返的情形大幅放寬身患重病、遭遇自然災害、流行病或戰爭影響、接收國尚未同意……這些情況下,都可以申請暫緩遣返。簽發驅逐令的人員同時有權決定延期,條件消失后則強制執行。靈活性明顯增強。
8. 中間管理流程簡化,反應速度更快負責決定的機構可以直接決定處置措施,不再層層“提議-批準”。突發情況能得到更及時的處理,效率和人性化兼得。
9. 住宿場所管理更規范為等待遣返人員安排住宿時,必須提供個人信息和違規記錄摘要,讓管理機構提前了解情況,做好安全防范。
10. 獲得法律代理的權利正式寫入被拘留等待遣返的人員,現在有權聯系律師或法律援助機構。這一條,極大提升了程序的客觀性和公平性,讓在越外國人真正感受到法律保護。
11. 生活標準大幅提升,營養翻倍最直觀的變化:肉類菜配給從每天0.1公斤提高到0.2公斤,飲用水從1升增加到2升。被驅逐者在等待期間的生活條件,得到了實實在在的改善。
12. 未成年人必須單獨拘留為了保護兒童免受不良影響,新規明確規定未成年人不得與成年人關押在一起。這一條,體現了越南對未成年人的特別關懷。
除了12條亮點,還有這些“人權保障”值得注意
被驅逐者有權在執行決定前至少48小時收到書面通知,并被告知具體理由;有權聯系本國使領館、要求翻譯、在與當局溝通時獲得幫助;還可以依法帶走自己合法擁有的財產,并提出申訴和告發。這些權利的明確化,讓整個過程不再是單方面的“被決定”,而是多了幾分尊嚴和可預期性。
我的幾點看法
在全球化時代,任何一個國家加強移民管理都是正常的。但越南這次的做法,沒有簡單粗暴地“一刀切”,而是把規則講清楚、把權利說到位、把溫度也加進去。這既有利于維護越南自身的社會秩序,也給在越外國人吃了一顆“定心丸”——哪怕真的觸碰了紅線,至少知道自己能得到怎樣的對待。
當然,法令再好,最終還是要看執行。希望在實際落地中,這些人性化條款能真正落到實處,讓越南的法治形象更進一步。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