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鈺博士走了。這位被稱作“華人神探”的刑事鑒識專家,2026年3月27日在美國內華達州的家中病逝,終年87歲。
消息傳回國內,很多人都在懷念他——那個在《挑戰不可能》里眼神銳利的老人,那個讓“讓證據說話”成為口頭禪的鑒識大師。他這一生參與調查了多起案件,從碎木機殺人案到辛普森殺妻案,再到“9·11”恐怖襲擊后的遺體辨識,他的名字幾乎成了現代刑事鑒識的代名詞。
今天從律師的角度,聊聊他經手過的那些經典案件里,最值得琢磨的一個核心問題:鑒識證據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還原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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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講一個李昌鈺博士最經典的案子——碎木機殺人案。1986年,美國康涅狄格州,空姐海倫·克拉夫茨失蹤。她的丈夫理查德·克拉夫茨是前中情局探員,有重大嫌疑,但警方一直找不到尸體。李昌鈺接手后,做了一件在當年堪稱“瘋狂”的事:他推斷兇手可能用碎木機處理了尸體,于是帶隊在結冰的湖邊搜索,硬是在雪地里找到了被凍住的56塊碎骨、2660根頭發、一顆牙齒和一片涂著指甲油的指甲。他還找到了一把編號磨損的電鋸,通過技術復原出編號,鎖定了購買記錄。最終,陪審團判定理查德有罪。這個案子之所以經典,是因為它展示了刑事鑒識能做到什么程度——在沒有任何目擊證人的情況下,靠物理痕跡重建了整個犯罪過程。
但李昌鈺自己也說,鑒識科學不是萬能的。它暴露了一個核心問題:鑒識專家的證詞,本質上是一種“意見證據”,而不是事實本身。 根據《美國聯邦證據規則》,專家證言必須滿足三個條件:證詞基于“充分的事實或數據”,是“可靠原理和方法的產物”,并且專家將這些原理方法“可靠地應用到了案件事實上”。換句話說,專家在法庭上說的話,不是他本人有名望就能作數,而是他得出的結論必須經得起同行和時間的檢驗。
從律師的角度看,李昌鈺參與的辛普森殺妻案,同樣把這個問題推到了極致。1994年,辛普森的前妻妮可·布朗和朋友戈德曼被殺害,現場留下大量血跡。檢方拿出了沾血的手套、襪子和滴落血跡,看起來鐵證如山。但李昌鈺出庭作證時,指出了證據鏈上的致命漏洞。按照刑事訴訟的規則,物證從現場提取到實驗室再到法庭,每一步都必須有完整的“保管鏈”記錄——誰取的、什么時候取的、交給誰、中間有沒有拆封、存放條件是否符合標準,每一個環節都要能回溯。結果李昌鈺發現,警方在提取辛普森的血液樣本后,沒有立即送回實驗室,而是由一名偵探帶著血液樣本在現場和辛普森家之間晃了幾個小時。這幾小時里,血液樣本有沒有被污染、甚至有沒有被人動過手腳,誰也說不清了。
還有一個細節更關鍵:現場那只沾血的手套,在低溫保存后收縮了,辛普森在法庭上當著所有人的面,根本戴不進去。李昌鈺在法庭上的結論很克制——他沒有說辛普森一定是無辜的,他說的是檢方提供的證據存在太多變量,不足以排除合理懷疑。最終陪審團判辛普森無罪。這個結果不是因為大家覺得他沒殺人,而是因為檢方沒能完成法律要求的證明責任:排除合理懷疑。
李昌鈺博士經常說的一句話是:“我一生都在讓證據說話。”這句話在公眾傳播里被簡化成了“證據不會說謊”。但從法律的角度看,更準確的表述應該是:證據只有在被合法、完整、可驗證的程序固定下來之后,才有資格在法庭上開口。 而專家證人的職責,是誠實地告訴法庭,他的結論能覆蓋哪些范圍、不能覆蓋哪些范圍——那些“不能覆蓋”的部分,往往比“能覆蓋”的部分更關鍵。
他這一生,從一名普通警察,到成為刑事鑒識領域的泰斗,確實推動了幾代人對物證的認識。碎木機案讓全世界看到了微量物證的威力,辛普森案則給全世界上了一堂程序正義的大課。而他自己也恰恰印證了他反復強調的那個道理:鑒識科學不是魔術,它必須在規則框架內運行,包括對專家自己也要用規則去檢驗。
李昌鈺走了,但他留下的問題還在:當科學進入法庭,誰來監督科學?誰來確保“讓證據說話”這句話里,那個“話”字,是完整而誠實的?這大概是他留給所有法律人和鑒識人,最長久的追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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