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3月27日電(記者王志)27日,《濰坊高密山東友道化學有限公司“5·27”重大爆炸事故調查報告》公布,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該調查報告的批復,10人被建議依法追究刑事責任,49人被建議給予黨紀政務處分和組織處理。
據了解,2025年5月27日11時53分許,濰坊市高密市山東友道化學有限公司發生一起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2人死亡、19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5860.20萬元。5月28日,國務院安委會對該起事故查處實行掛牌督辦。
經調查認定,該事故是一起因工藝技術有缺陷、擅自使用不合格原料、物料輸送設備選型不當、風險管控措施缺失、隱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違規組織項目建設生產,屬地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履職不到位,造成的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該調查報告的批復,友道化學總經理、法定代表人張本松等10人被建議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高密市化工產業發展服務中心副主任魏愛華等49人被建議給予黨紀政務處分和組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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