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在小區19個月不走!碧桂園物業被強制退場:不想走?法律教你做人!
“賴著不走就能繼續吸血?”當南通都會沁園的業主們拿著法院判決書,看著拒不交接的碧桂園物業時,終于等來了一記“鐵拳”——在滯留小區長達19個月后,這家物業被執法局下了最后通牒:再不整改,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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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扒皮:法院都判了,物業還敢賴19個月?
這場“物業賴皮大戰”,從2024年8月就拉開了序幕:
2024年8月9日,都會沁園業委會向碧桂園生活服務集團南通分公司發出《退場交接通知書》,明確要求物業在8月12日前對接交接事宜,8月24日24點前徹底退出小區管理區域;
面對合法通知,碧桂園物業直接選擇“無視”。南通創新區綜合執法局先后三次召開協調會,試圖化解矛盾,物業卻始終維持現狀,拒不配合;
忍無可忍的業委會將物業告上法庭。2025年5月14日,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案號:(2025)蘇0602民初1269號),認定業委會選聘新物業的程序合法有效,投票過程合規,碧桂園物業依法享有上訴權;
哪怕法院錘定了結果,碧桂園物業依舊耍起無賴:明確拒絕交接、拒絕撤出管理區域,導致新物業無法進場,小區正常管理和運轉徹底癱瘓,滯留時間長達19個月;
2025年6月,執法局終于出手,發出《責令整改通知書》,依據《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南通市住宅物業管理條例》,要求碧桂園物業在6月26日前完成整改,逾期將依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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犀利諷刺:把小區當“自留地”,物業的傲慢藏不住了
碧桂園物業的操作,把“物業霸權”演繹得淋漓盡致:
明明是業主花錢雇來的“管家”,卻把自己當成了小區的“主人”——業委會想換物業,門都沒有;法院判了,照樣賴著不走;
19個月的滯留,本質是“吸血不肯松口”:新物業進不來,舊物業就能繼續收物業費、占著公共收益,哪怕小區垃圾成堆、電梯罷工,只要自己的利益不受損,業主的死活根本不重要;
更諷刺的是,它還披著“品牌物業”的外衣,喊著“服務至上”的口號,背地里卻用“拖字訣”對抗法律、漠視業主權益,把“服務者”的身份,活成了“小區霸主”的模樣。
業主們要的從來不多:只是想換一個愿意好好服務的物業,只是想讓小區回到正常的管理軌道,可就連這點最樸素的訴求,都要被物業用“賴皮”百般阻撓——這哪里是物業服務,分明是騎在業主頭上作威作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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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追問:物業賴著不走,到底戳中了哪些行業痛點?
這場鬧劇,撕開了物業行業最丑陋的三個“遮羞布”:
1. “退場難”成行業頑疾:很多物業都抱著“進來容易出去難”的心態,哪怕服務爛到骨子里,哪怕業主集體投票要換,哪怕法院判了,也要賴著不走,用“拖延戰術”消耗業主的耐心,本質是吃準了業主維權成本高、監管介入慢的弱點;
2. 業主自治的“無力感”:業委會依法選聘、合法維權,卻要和物業耗上19個月,說明很多時候,業主的“自治權”在物業的“耍賴”面前顯得格外脆弱,需要更強力的監管介入才能落地;
3. 品牌物業的“雙標”:平時打著“高端服務”的旗號收高價物業費,真到了要退場的時候,卻比小物業公司更無賴,把“品牌信譽”踩在腳下,讓業主看清了:所謂“品牌”,不過是收錢的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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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所有物業和業主的警醒
對還在擺爛的物業:
別再把小區當成“搖錢樹”,別再把業主當成“冤大頭”。碧桂園物業的下場已經說明:法律不是擺設,業主不是軟柿子,賴著不走只會換來更嚴厲的處罰,再大的品牌,只要漠視業主權益,最終都會被踢出局。
對正在維權的業主:
都會沁園的案例給了你們底氣:只要業委會程序合法,只要拿起法律武器,只要堅持到底,哪怕物業賴19個月,最終也會被強制退場。團結起來,別被物業的“拖延戰術”嚇倒,監管和法律,永遠站在你們這邊。
碧桂園物業被強制退場,不是一個小區的勝利,而是所有業主的勝利——它告訴我們:業主才是小區的主人,物業只是“打工的”,擺爛、耍賴、吸血,終究會被唾棄。
希望更多物業能清醒過來:好好服務,才是活下去的唯一出路;也希望更多業主能站起來:依法維權,拿回屬于自己的小區管理權。別讓“賴皮物業”,再毀了我們的家!
你家小區有沒有遇到過“物業賴著不走”的情況?評論區聊聊,讓我們一起曝光這些“小區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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