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亓玉昆
春日的清晨,浙江杭州市西湖區雙浦鎮的夢野覓境花園農場已是一片歡聲笑語。種滿花卉的草坡綿延,綠瓦白墻的建筑點綴其間,游人熙熙攘攘。
然而,這份美景所在之處曾是個廢棄礦坑。農場負責人莊尋說:“過去這里是裸露的礦石、建筑垃圾和一個廢棄養雞場。”去年,莊尋帶著團隊進場改造,在礦坑里削坡復綠、景觀再造,打造成復合型鄉村“潮玩”生態空間,吸引市民紛至沓來。
農場的蝶變,是杭州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的生動縮影。
如何將習近平總書記賦予杭州“生態文明之都”的定位,轉化為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生動實踐?2025年10月1日,《杭州市生態文明之都建設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施行,為這道命題提供了堅實的法治答案。
“制定過程中,我們緊扣杭州‘生態文明之都’的特色定位。”杭州市人大常委會相關負責人介紹,《條例》系統完善生態空間格局、生態經濟發展、生態環境保護、生態文化培育、生態治理體系等方面的制度設計,涵蓋空間布局、綠色發展、宜居城鄉、生態文化、保障措施等多個關鍵領域,是居于統領地位的主干性法規。同時與前期制定施行的大氣污染防治規定、建筑垃圾管理條例等小切口法規,共同構建起杭州生態文明建設“1+N”法規體系。
法規的生命力在于實施,其效果直接體現在發展方式的綠色轉型上。
在杭州臨平經濟技術開發區,“新奧能源—貝達藥業”廢氣協同處置項目被認定為省級標桿。一條管道將藥企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輸送至能源公司,轉化為清潔燃料。“《條例》首次將碳足跡管理、生態碳匯等‘雙碳’目標要求寫入法規,給了我們這類從事資源循環利用的企業更穩定的政策預期和更大的發展空間。”項目負責人高偉江說,這不僅是兩家企業的共贏,更是“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理念在產業層面的生動實踐。
法規的“利劍”,則對準了破壞生態環境的頑瘴痼疾。杭州市人大代表徐瓊在調研中發現,以往部分建筑工地的揚塵在線監測設施存在“裝而不用”的現象。《條例》不僅明確了必須安裝使用,更設立了相應的罰則,讓監管有了更硬的抓手。“從‘有’到‘有用’,再到‘必須用好’,法治的約束力正在轉化為空氣的清新度。”徐瓊說。
在余杭區青山村,通過“善水基金”建立的“受益者付費”機制,已為水源地保護募集反哺資金超百萬元;在臨安區天目山鎮月亮橋村,以“景區”標準經營村莊,走出一條生態富民之路。這些基層創新,如今在《條例》的框架下獲得了更廣闊的推廣空間與制度保障。
“《條例》的深層價值,在于重塑城市發展的邏輯,實現城市發展與生態文明建設的深度鏈接與良性循環。”參與立法論證的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鈄曉東認為,它不僅僅是一部環保法規,也是一部城市綠色發展的促進法。
從礦坑重生到花團錦簇,從廢氣循環到社區增綠,從產業轉型到鄉村共富,《條例》將生態“含綠量”轉化為城市發展“含金量”和民生“幸福感”,繪就法治護航生態與城市共榮共生的嶄新畫卷。
《 人民日報 》( 2026年03月26日 18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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